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和粮食流通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粮食流通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涉粮相关政策制定,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粮食品牌。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产业扶贫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布农业农村、粮食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粮食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和粮食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和粮食储备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并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和粮食流通储备的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根据全县粮食储备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县级投资项目。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十三)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粮食储备发展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管理全县粮食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供求变化并预警预测。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地方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负责全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政策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县本级国有粮食企业的行政管理。
(十四)指导农业农村、粮食人才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按规定要求,承担农业机械、渔政、农药使用和粮食承储等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安全监督职责。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和完善县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县级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强化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计民生等方面的作用。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后勤管理工作,承担综治、安全、信访、工会、妇联、党群、干部人事、退休干部、人员编制、工资社保等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日常党政会议和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协调上级各项检查、调研、评比等活动具体事务。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机要、保密等工作。组织对农业农村和粮食流通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农业农村和粮食流通重大政策落实建议。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资政策与项目建议。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农业农村和粮食流通工作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参与全县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的政策制定。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粮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与县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组织协调农业农村工作年度考评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792-4332930(负责人:卢明河)
(二)政务服务股。承担农业农村粮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牵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依法组织实施农机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机械化信息和统计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792-7138091(负责人:聂春华)
(三)乡村产业发展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招商引资、财政惠农信贷通、产业化项目、农业担保公司、国家固定点调查、“三品一标”、农业品牌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评定、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联系方式】0792-7138096(负责人:甘志忠)
(四)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负责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牵头组织制定农村村庄建设规划,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792-7747630(负责人:戴丽华)
(五)科教质监能源股。拟订农业科技教育、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发展规划。牵头组织农业农村系统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相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教育培训、职业农民培育和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粮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业发展,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792-4369292(负责人:王莉)
(六)种植业管理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具体工作。承担脱贫攻坚及农业产业扶贫工作。
【联系方式】0792-7747629(负责人:聂芳)
(七)畜牧兽医水产股。贯彻执行有关畜牧、饲料、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动物防疫、畜禽屠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畜牧业、饲料业、兽医兽药、动物防疫、畜禽屠宰行业和渔业生产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牧业、渔业投资计划建议初选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提出行业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行业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承担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监督管理,负责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和兽医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拟订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发布,负责组织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工作,承担全县动物疫病预防和兽医公共卫生工作,负责禽屠宰行业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开发利用以及市场渔情监测。负责渔业资源、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增殖放流等;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和跨乡镇渔业矛盾纠纷调处:负责受理、审核、发放和年度审验渔业行政许可事项证照:负责有关渔业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复议、接受申诉和应诉。
【联系方式】0792-7747621(负责人:丁顺意)
(八)粮食管理股。提出全县粮食储备发展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工作制定县级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销售、供应计划,管理储备粮轮换计划和政策性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粮食应急、粮食流通、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粮食产销对接有关工作。归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粮食流通工作。拟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仓储设施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粮食仓储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粮食流通、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地方质量标准,监督执行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全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政策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
【联系方式】0792-7138073(负责人:夏火枝)
(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植物检疫以及渔政执法、根食流通等有关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执法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井上传至省、市、县信用平台。建立违法行为“黑名单”, 对纳入“黑名单”者依法公开并实施联合惩戒。健全“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执法”,除涉密案件外,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通过执法系统办理。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建立健全奖惩分明的执法评价体系和执法业绩考核奖励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动以案释法,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违法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保障当事人的复议权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监督纠错的作用。指导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
【联系方式】0792-4363909(负责人:张立平)
(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2.为全县粮油、蔬菜、果业、茶业、中药材、渔业等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粮食储备提供技术保障。3.为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4.为农业投入品、农业病虫害监测及防控、植物检疫、农业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5.负责农业科技推广宣传,开展农业技术交流,搜集农业科技情报,组织技术技能培训。6.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负责农产品技术指导。7.负责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和登记管理、信息统计、技术服务、展示推介等工作;参与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及项目计划的实施和宣传培训。8.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科普宣传、生产指导、消费引导、舆情监测等工作;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包装标识;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和申投诉调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会商研判。9.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鉴定检测;负责对生产中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具体工作等。10.负责动物疫病监测、预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动物疫病防控方案拟定等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及组织供应工作,承担上级下达动物疫病监测和采样任务。11.负责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开展畜禽养殖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引进、试验、示 范、培训与推广工作;承担畜牧业技术培训、生产统计、监测和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平台日常管理和维护任务。12.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技术指导;承担动物卫生监督和畜禽屠宰证章标志管理、畜禽屠宰信息 报送和监测、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动物卫生监督行业统计等信息化管理工作。13.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生产使用技术指导;参与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测计划实施及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测抽样;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畜牧业生产投入品统计监测、信息化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14.为兽医实验室、动物防疫、种畜禽、饲草种业、畜禽屠宰、动物诊疗、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等行政许可相关审查、评估提供技术支撑。15.承担种质资源保护任务,组织开展农业生态资源普查、评估及生态环境修复工作。16.负责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为全县农机作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人:张梅花)
三、领导分工

刘俊鑫(党组书记、局长):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主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袁定锋(局党组成员、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200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主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及长效管护、乡村治理、乡风文明、统战、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国防动员、粮食调控和监督检查、粮食行业指导、军粮供应服务、粮食安全应急保障等工作。
分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粮食管理股。
对应市农业农村局科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新农村建设科、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科、农垦科、粮食调控科、粮食行业指导科、粮食监督检查科、产业发展中心、军粮供应管理中心、粮食安全中心、九粮集团。

陈小云(副局长):男,汉族,1974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
负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园区建设、乡村产业发展、农业绿色发展、农村创新创业、开放型农业、品牌宣传(含“三品一标”)、农业农村信息化、区域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和企业帮扶、展示展销等工作。
分管乡村产业发展股。
对应市农业农村局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场与涉外科、发展规划科、农业科学院。

戴建山(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
负责种植业发展、种业管理、病虫害防治、发展节水农业、抗灾救灾、“非粮化及非农化”管理、土肥、农业农村标准化等工作。
分管种植业管理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对应市农业农村局科室:种植业管理科、种业管理科。

张润生(副局长):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品质保护、市场物流体系建设、农业资源区划、科技教育、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乡村人才、生态文明建设、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土壤质量、能源生态循环农业、河长制及林长制、畜牧畜禽水产发展等工作。
分管科教质监能源股、畜牧兽医水产股。
对应市农业农村局科室: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科、农产品安全中心、动物疫控中心、饮料公司、正大集团。

王弟军(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200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负责县委农办办公室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内审、资金绩效评价、涉农资金监管、统计、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及舆情处置、政务公开、人事、公文处理、档案、保密、机关后勤、农业农村工作年度考评、机关节能减排、工青妇、老干部、疫情防控、公共文明、农民工等工作。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事一议”、农业农村金融与保险、信用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家庭农场、行业协会综合管理、宅基地管理与农民建房、农机管理、设施农用地管理、包村帮扶等工作。农业综合执法、农药管理、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县委农办办公室、局办公室、政务服务股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对应市农业农村局科室:市委农办秘书科、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政策改革科、政务服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桂家尊(副科级干部):协管机关节能减排、工青妇、老干部、疫情防控、公共文明、行政服务中心等工作。
汪德东(副科级干部):主管高标准农田建设,协管区域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和企业帮扶、展示展销等工作。
四、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办公时间
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蒲亭镇桂林大道127、129号(下属事业单位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站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东风路226号)
办公电话:0792-433293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 8:00-12:00,14:30-18:00;冬季 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