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德府字
文件编号:
德府字〔2021〕4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0-1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628445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改进“房改房”划拨补办出让缴纳土地出让金方式的请示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0-19 17:30
德安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改进“房改房”划拨补办出让缴纳土地出让金方式的请示》(德自然资字〔2021〕153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在办理“房改房”划拨补办出让手续时,由购房人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屋成交价格参照税务部门计征契税时计税价格确定。
特此批复。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