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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邹桥乡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邹桥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现将我乡2017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武装部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邹桥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全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落实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我乡的政务公开具体事项。明确责任领导和相关职责,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我乡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同时,为促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我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完善了邹桥乡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目标考评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和预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二)全面贯彻落实、制定相关措施
2017年,我乡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展开。制定并印发了《邹桥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邹桥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邹桥乡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主要规定》等文件。同时不断强化公共服务部门的服务公开,民政所、卫计办、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财政所、农技综合站、学校、医院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都全面推行了办事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不断加强学习、强化宣传培训
考虑到政务公开的政策性、业务性、技术性都非常强,使公开栏目和内容更加贴近本地、本部门的中心工作,我乡定期开展相关学习培训,邀请专家现场解答疑问,一方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又将培训融于日常工作之中。部分人员通过互问互答使自己的业务水平迅速提高,对平台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场,参加培训人员52余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邹桥乡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开信息1529条。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我乡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有:规划性文件、工作动态、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涉及我乡的便民服务等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公开的形式包括县政府网站、公告,宣传单、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档案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我乡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话的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目前我乡尚未收到公民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德府办字〔2017〕16号文件落实情况
(1)突出政务公开重点。邹桥乡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预决算、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公共资源配置、脱贫攻坚、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探索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政府数据开放,进一步扩展和完善本部门现有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落实政策解读责任。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收集反馈舆情信息。
(3)强化平台建设管理。邹桥乡利用乡政府微信公众号山水邹桥平台,发出权威声音,宣传最新政策共63条。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6条,政协委员建议3条,均已及时办理反馈,并予以公开。
六、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收取费用0元。
七、复议、诉讼情况
本乡2017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发生行政复议案0件,被纠错0件;发生行政诉讼案0件,被纠错0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乡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公开力度等方面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
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工作规程,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运用好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7度)
填报单位(盖章):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统计说明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5 | 业务受理及办理情况、咨询解答、便民手册发放等不列入统计,其大于(二)各分项,同时小于分项之和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以法制办审核备案数为准,由政府办填报,其他部门不作统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以法制办审核备案数为准,由法制办填报,其他部门不作统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以印发的政府公报为准,由政府办填报,信息报送部门报送数列入本部门统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5 |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业务受理及办理情况、咨询解答、便民手册发放等不列入统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以宣传部统计口径为准,回应责任部门列入本部门统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以本级新闻办统计口径为准,发布责任部门列入本部门统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新闻办统计本级政府领导参加次数,其他部门统计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次数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以政府网站为准,参加上级访谈的可列入本级统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信息办统计本级政府领导参加次数,其他部门统计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次数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以公开发布为准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以官方微博微信回应为准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问题咨询、政策解答不列入统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为下列4项之和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为准,下同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为下列2项之和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为下列1、2、3、4、5、6、7、8项之和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为下列6个分项之和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列入受理单位(本级政府法制办和上级行政部门)部门统计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以本级法院口径为准,不列入部门统计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以监察部门或主管部门书面转办件为准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1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2 |  | 
|  |  |  |  | 
| 单位负责人:李国军 | 审核人:曾亮 | 填报人:夏蕾 | 
| 联系电话:0792-4631118 | 填报日期:2018.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