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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桥乡关于印发强降雨及其次生灾害预警叫应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强降雨及其次生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缩短预警信息传递时间,确保预警信息快速精准叫应到村组一线责任人,根据德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修订《强降水“1 小时风险叫应风险预警应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邹桥乡三防工作预案和我乡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实际,为乡党委组织防范应对争取时间和主动,最大限度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叫应工作机制启动条件
本机制所称强降雨及其次生灾害预警,是指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针对可能严重致灾的强降雨、洪水、地质灾害风险发出的较高级别的预警信号。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启动叫应工作机制。强降雨灾害:县气象台根据气象监测数据和天气形势变化,针对场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或监测到本场全部或局部地区 1小时降雨量达到 55 毫米、3 小时达到 80 毫米、6小时达到 120 毫米且降雨持续,接收到县气象台“一小时叫应”电话时。
洪水灾害:水文部门发布河流洪水黄色及以上预警时,或水务、水库管理单位监测到蓄水工程出现险情时。
地质灾害: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针对本场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二级橙色及以上预警时。
二、叫应工作程序
(一)当接到上级三防部门或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机构) 发布的以上预警或接收到县气象局强降水“一小时叫应”电话时,场三防办第一时间通过应急值班值守系统、手机、微信、“赣政通”等方式,将有关预警信息通报给乡值班领导或场主要领导、各村书记及气象灾害信息员,并同步向乡、村及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水利工程及重要场所、设施等三防责任人和驻村干部发送相关预警信息,夜间必须打电话。
(二) 乡、村、组各级三防责任接到以上任何部门的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后,要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迅速通知到受灾害威胁区域群众,并按照“三个联系”“四个一”和乡三防预案和村一页纸预案要求,立即加强巡查,及时与危险区域群众沟通对接,确保群众及早知悉灾害风险,做好转移避险准备。
(三)组、村、乡相关责任人要及时逐级汇总上报本组、村、乡应对工作情况,特别是重大灾情险情、拟转移人员数量、安置地点等,如情况紧急可越级上报并请求支援。
三、行动措施
(一) 乡三防指挥部在向村传递预警信息的同时,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会商研判,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三防责任人上岗履职,准备好相关物资装备,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二)当研判灾害风险升级,乡要果断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乡、村、组干部在巡查中发现所在区域出现明显的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迹象时,应当机立断,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
(三) 在人员转移过程中,要采取大喇叭、手摇报警器、铜锣、敲门等方式,广泛传递转移指令,转移对接责任人要挨家挨户巡查,做到应转全转、应转早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四) 在传递相关预警信息的同时,乡党政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对受影响村、居以电话、手机、应急“一键通”等形式进行调度,了解村防御情况,指导防御措施落实,必要时要直插一线,现场组织指挥。
邹桥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邹桥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