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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管理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关于重点时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7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8月29日市安委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管理的通知》(九安发〔2019〕12号)、9月4日县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暨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安委会《关于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管理的通知》(德安生字〔2019〕10号)文件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乡安委会决定自8月底至10月中旬,在全乡范围内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重点领域管理
(一)危化品企业领域。乡安监所对邹桥加油站进行重点监管,采取重点监管措施。
(二)集镇街区
乡安监所、教育口要加强学校、超市、敬老院、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强化应急预案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抓重点行业管理
各口、各有关单位要突出危险物品(危化行业中的“两重点一重大”是重点中的重点)、交通运输、森林防火、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建筑施工、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重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烟花爆竹领域
要强化安全监管,加大督查检查和打非治违力度。
1.零售网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一律关闭取缔;人员密集场所与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或专柜)销售的零售点一律关闭取缔;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停止经营,库存品必须存放于批发仓库。
(二)交通运输
1.对存在隐患的道路: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重大隐患无法整改的限制通行。
2.客运及危险物品运输:落实对驾驶员的出车前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等行为,重点预防因路面湿滑、积水、路基滑坡、团雾和“三超一疲劳”引发的事故。
(三)森林防火
1.加强值守,各村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2.加强野外用火监测,严格火源管理。
3.严密监管进林人员,对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的行为进行劝导,并杜绝火种进入林区。
4.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设置森林防火警示标志,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开展防火安全宣传,对进入林区的旅客车辆,要组织司乘人员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四)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
1.落实防御山洪和地质灾害责任制,通过乡、村、组、人员实现四级网格化管理,确保每一处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防御点责任“全覆盖”“无缝隙”。
2.坚持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相结合,落实专人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隐患点的巡查监测,重点隐患点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
3.逐处逐个细化和完善人员转移避险预案,明确预警信号的形式和发布程序,细化每户、每人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
4.及时发布相关预测预报预警信息。各村、各单位要依此开展相应行动。
(五)建筑施工
1.凡是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的一律停工,一律依法上限处罚。
2.凡是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超资质承揽业务的,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专家论证或不按专项方案施工的,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3.凡是在重点管理期间发生亡人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企业一律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全面停工整改。
4.凡是三项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无效的一律不得上岗,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5.凡是未办理产权备案、使用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一律不得使用,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凡是不具备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相应资质的,一律不得承揽安装拆卸业务,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6.凡是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一律全面停工整改;凡是责令停工而未停止施工的、整改后未经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擅自复工的,一律约谈企业法人或项目负责人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7.“四口五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动火作业的,一律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理。
(六)校园安全
1.校园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及时制止和查处以下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项目建设或者项目的建设、生产会危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依傍学校围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学校及其周边道路出现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状况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不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的;进行有污染环境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和学生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学校及其周边存在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安全隐患,不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的。
2.防溺水安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社会参与、各尽其责、联防联控的防范机制,尤其是各村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安排专人加强暑期、中午等重点时段值守。
3.校车安全: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取得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要依照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校车接送学生时,应当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人数和规定的路线、停车站点进行接送,严禁超员;学生乘坐校车的,其监护人要与学校签订协议。
三、抓重点场所管理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
1.必须证照齐全,确保厂房符合安全标准和设计规范,严禁违法使用易燃、有毒有害材料,严禁安全通道、安全间距违反标准和设计要求。
2.严禁电线私搭乱接、用电超负荷运行。
3.严格作业现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加大处罚力度,严惩“三违”行为,杜绝“三违”现象。
5.严禁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和需持证人员无证上岗。
6.严禁作业场所粉尘、有毒物质等浓度超标。
7.严禁堵塞、锁闭和占用安全疏散通道。
(二)敬老院
1.对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
2.对供养抚养对象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重点宣讲各种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常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3.引导供养对象养成良好的用火、用电、取暖习惯,严禁在室内用火,在床上吸烟,私自生火取暖等,对重点特殊对象安排专人进行防控监管。
(三)超市
1.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2.商场内严禁存放危险化学品,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3.加强对燃气管道、管道自动切断阀、调压装置、燃气灶具、阀门的维护保养及管理,每周至少组织排查一次,由商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4.营业期间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动火作业的,要向县级有关部门备案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用火安全。
(四)卫生院
1.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材等进行点检排查。
2.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对酒精、氧气瓶落实专人管理,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剂的使用情况进行排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四、抓重点企业管理
(一)存在烟花爆竹销售的网点
1.重点检查网点是否按照许可范围组织经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2.重点防范网点违法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导致的事故。
(二)存在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行为的企业
1.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凡是存在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管理不在状态的企业,监管部门应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抓重点人员管理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1.开展“学安法、明职责、保大庆”活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对照职责找差距,确保依法履责到位。
2.开展算安全生产“五笔账”活动。即算好性命账、经济账、自由账、信誉账、员工幸福账,分别算出由于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事故隐患整治不彻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多少伤亡,会给企业及个人造成多少经济损失,按照“两高”安全生产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最少会判处几年有期徒刑,按照联合惩戒规定企业及个人信誉会存在哪些影响,会给多少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让多少员工丧失幸福感和安全感。
3.完善并公开安全生产承诺。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完善安全生产承诺,通过企业内部文件及企业显要位置进行公开公示。
4.坐镇带班。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电力、等行业企业实行分类坐镇带班制度,确需有事外出须到乡安监所登记备案。
(二)安全管理人员
1.开展“学安法、明职责、保大庆”活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对照职责找差距,确保依法履责到位。
2.组织开展好“八问”假设工作。企业管理层、班组两个层面在工作中进行假设“八问”。集体做到“五问”:假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会是在哪里?开展风险点分析;为什么会发生事故?开展风险成因分析;怎样不发生事故?开展风险管控措施分析;谁来落实?明确风险管控措施责任人;落实好了没有?实施风险管控闭环管理。个人做到“三问”: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会导致什么结果?开展安全警示思考;我应该怎么办?开展安全责任思考和应急措施思考;我办到了没有?开展安全工作落实自省。
3.组织开展好“十查”活动。即通过每月从查人员体系、查责任体系、查制度体系、查监督考核体系、查风险管控、查隐患排查治理、查特殊作业管理、查应急管理、查“三违”管理、查安全培训管理等“十查”,找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将自查自改情况报送到属地监管部门。
六、抓重点环节管理
(一)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
下列事项须经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1.安全生产文件;
2.安全生产“十查”表;
3.安全生产公开承诺;
(二)企业风险分级管控
1.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及企业开展一轮风险辨识动态更新,确保企业从业人员全面准确熟知本岗位存在的风险,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责任。
2.凡是安全风险辨识存在遗漏、从业人员对安全风险未掌握、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时整改,限时未完成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邹桥乡人民政府
201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