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乡第六届村委会即将届满,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县有关村委会换届选举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乡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西省《实施办法》和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村委会班子,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城乡社会共同体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工作任务
1、按照法定程序,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班子;
2、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
3、健全村民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推选产生的村民小组长;
4、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制度。
三、工作步骤
本届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至2009年1月底以前结束。整个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和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0月31日至11月20日)
1、成立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成立邹桥乡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纪检、组织同志为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民政所、派出所、团委、妇联、司法所、财政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民政所,具体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各村要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5―7人,同时推选候补成员2―3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应通过法定程序推选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在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村针对村委会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制定易于操作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在11月18日前,将县选举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村和组,要逐层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分级、分层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抓好驻村指导选举的乡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提高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5、进行村级财务全面审计。正式选举前,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第六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内的财务进行全面的审计。对审计出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作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向群众公布结果。未进行财务审计的村委会,不得开展选举阶段的工作。审计工作由乡纪委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运用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村委会换届选举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参加选举的积极性。尤其要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的法律规定,鼓励和引导妇女参加竞选,确保每个村正式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女性候选人,争取正式选举时至少有1名女性当选。
第二阶段:依法选举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
1、明确村委会干部职数和任职条件。村委会成员职数按3至5人配备。村会计、治保主任、妇女主任、民兵连长等,由村党组织或村委会成员兼任,严格控制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聘用人员,确需聘用的,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任职条件:村委会成员原则上要求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2)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3)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4)具有一定的法律观念和政策水平,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5)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能推荐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1)近3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3年内无故拖欠应上交的税费的;(3)正在服刑但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教以上处分的;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以及县级公安机关确定的治安重点对象的;(4)换届选举前3年内有严重经济问题(包括已结案)的;(5)3年内有盗窃、赌博、斗殴、搞封建迷信、宗族派性的;
2、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11月21日至11月27日)
村委会选举均以户籍所在地为基本原则进行选民登记。要针对户籍制度改革、城乡人口流动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口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履行本村民义务,本人要求在居住地参加选举的享有选举权的居民,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应当予以登记。对情况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就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较大的,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对登记的选民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确认后的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前进行张榜公布,同时将选民证发放到人。
3、认真做好候选人提名工作(11月28日―12月12日)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采取“海选”的方式提名产生。“海选”提名由选民直接等额填写提名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提名。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按主任、副主任正式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多1人,委员正式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多1―2人的数额,将得票多的候选人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并于正式选举5日前张榜公布。在村委会选举中,要按照组函字[2008]3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优秀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选拔为村委会成员,鼓励他们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4、严格投票选举程序(12月18日―12月20日)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应在选举日的2日前予以公告,保证选民的投票权。在村委会选举中,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和设立若干投票站投票,当场邻村、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监管。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代写选票。采取户代表和直接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凭选民证和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为家庭成员的相关证件,为家庭成员代领、代写、代投选票。村委会成员当选后,要当场向其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第三阶段: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1、依法及时做好交接工作。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乡政府要督促指导新老班子于10日内完成有关工作移交。移交工作完成后,要帮助、指导村党组织、村委会召开联席会议,对村委会成员进行分工,保证其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
2、健全村委会的各种组织。健全村委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等组织,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提倡居住在本村民小组的村“两委”成员,经村民小组选民选举兼任村民小组长。依法推行产生村民代表,按规定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3、完善各项民主制度。新一届村委会要拟定三年任期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理顺村各类组织关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09年1月1日―1月15日)
选举工作结束后,乡政府要认真进行总结,村委会要进行自查。对群众意见大,验收不合格的村,要责令改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村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县委的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全面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要把这次村委换届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要建立和落实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分片联系包干,各村蹲点领导干部为责任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积极探索选举工作的新途径。一是继续开展“自荐直选”试点。在进一步完善村民直接选举制度,我乡将选择一个村进行自荐直选试点。二是试行女性候选人“定位产生”制度。具体做法是提名候选人时,在提名票上专门设置“女委员”栏目,鼓励广大选民提名女性候选人。但在正式选举时,女性候选人的当选条件与其他村委会成员相同,以得票多的当选。四是完善村委会选举监督机制。为发挥民间力量对村委会选举工作的监督作用。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后,可以由他们各推荐一定数量的监督员,报经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通过,组成选举监督小组,共同监督正式选举的全过程。
3、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工作,法律要求严格,政治性、政策性,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敏感性强,做好此项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办事。要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扬民主,依法保障村民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要规范选举程序、步骤,做到规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步骤不能少。不能怕麻烦、图省事,一时不能走过场;要实行“阳光操作”,为选举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选环境;要坚决制止候选人采取贿赂、威胁、伪造等违法方式获取选票的行为,一经确认的依法取消候选人资格或宣布当选无效;要认真落实村干部回避制度,以避免出现“父子村”、“夫妻村”的现象;要认真做好不同雷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4、确保选举工作经费。全县换届工作参与的人员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投入必须的工作经费是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根据中组部、民政部(组函【2008】33号)(通知)等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列支。乡、村要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落实志款专用,确保选举经费按时到位。选举经费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印发资料、制作票证、检查指导上。
中共邹桥乡委员会
邹桥乡人民政府
2008年11月16日
主题词: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主送: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中共邹桥乡委员会 2008年11月16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