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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根据市、县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就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摸清摸准集体资产底数,明晰资产权属,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管好用好、盘活用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
二、清查时点和内容
(一)清查时点:2024年12月31日。
(二)清查内容:全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权属不清的零散资产和2013-2024年已确权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次清查范围包括:
1.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等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设施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
4.集体所有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5.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和集体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及其他投资性权利。
6.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7.集体所有的接受国家扶持、社会捐赠、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财产。
8.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村要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要求,全面清查底数,及时做好确权移交给村集体的帮扶项目资产清点、记账、数据录入等工作。
(二)把握政策节点。将此次清查工作与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相结合,盘点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是否账实一致,填写塘山乡农村集体组织资金清查统计表(附件1);
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现状及使用情况进行详细核实,填写塘山乡农村集体组织资产清查统计表(附件2、3);
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进行清理核查,填写塘山乡农村集体组织资源清查统计表(附件4);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帮扶项目资产台账分年度、分类 开展清查核实,填写《2013-2024年已确权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政扶持资金形成资产统计表》(附件5、6)。
(三)做好数据衔接。一要利用好三资“三清”、年度清产核资、“三资”专项整治等数据成果,做好数据衔接。二要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配合,对财政移交的资产明确权属划分,属于村集体的要做好登记。
(四)严格标准要求。底数清、情况明是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基础。此次“三资”精准清查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开展的政治任务,各村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将清查工作抓好抓实,坚决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要发挥好村老干部、老党员、村民代表作用,紧盯近年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发现的漏报瞒报侵占、违规出借资金、违规签订合同等三类突出问题,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侵占挪用、账实不符、零散资产权属不清、瞒报漏报等情形,全面查漏补缺,确保清查数据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