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2-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5346 责任部门: 德安县塘山乡

关于塘山乡2023年度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2-1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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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塘山乡2023年度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加强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二、奖项设置

(一)综合奖

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2个,分别奖励100007000元

(二)单项奖

1.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1个,奖励3500元;

2.“三农”工作先进单位1个,奖励3500元;

3.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个,奖励3500元;

(三)特别贡献

设置招商引资(含重点产业化项目引进)特别贡献奖。1)对引进亿元以上项目,作出直接、重要贡献的联系人,奖励1万元;引进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奖励5000元。(2)引进千亩以上或投资金额达到5000万元(大)农业基地示范项目,对作出重要贡献的直接联系人,奖励5000元;引进500亩以上或投资金额达到3000万元(大)农业产业示范项目,奖励3000元。

)产业发展奖

    设置产业发展奖,对完成产业发展及村集体经济收入既定目标任务的行政村进行奖励,其中村集体经济收入首次突破100万元奖励8000元,首次突破50万元奖励6000元,首次突破30万元奖励4000元。村集体经济收入数据以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最终核定的数据为准。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综合考评(基本分为100分,其中考核项50领导班子打分40满意度测评10分)

1.考核项(工作质量评分50分)

考核内容包括:党建作、党风廉政、“三农”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民生工程、安全生产、环卫一体化、村级集体经济等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2.领导班子打分(工作推进评分40分)

根据村干部平时日常工作情况及完成情况,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规章制度遵守情况,交办的突发性或临时性工作情况确定分值。

1)书记、乡长(20分)

2)其他班子成员(20分)

3.满意度测评(10分)

测评方法:召开村级测评大会,参会人员20人,包括乡干部、村民代表脱贫户代表

得分方式: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称职票数×0.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4)/总票数×10。

(二)加分项目

实行奖励加分。工作成绩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加分,最多加分为10分,同一奖项不重复加分,就高不就低。

得分标准:获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得5分;省直部门和市委、市政府表彰得3分;县委、县政府在村召开现场会的加3分;市直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表彰或迎接全县性评比获前三名得2分;乡党委、政府在村召开现场会的加1分;县直部门表彰得1分;迎接省市检查顺利通过的加1分;提供线索成功招商的加1分;财税工作突出的加1分。同类奖励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为准。

(三)扣分项目

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同一事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扣分。

1、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未及时落实的单位,每次扣0.2分,最多扣1分;(乡党政办负责)。

2、乡党委、政府督办事项未及时办理的,每次扣0.1分,最多扣1分;(乡党政办负责)。

3、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厅明察暗访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最多扣2分。(由乡党政办、宣传口负责提供材料)

4、被县明察暗访或通报批评和市直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每次扣0.2分,最多扣1分。

四、考核评定

(一)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

村“两委”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得分=考核项得分50%+班子成员打分40%+满意度测评分10%+项目加分-项目扣分。

“两委”班子的绩效考核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评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分值在80分以上(含80分)至90分以下(不含90分)之间为合格,分值在70分以上(含70分)至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总分前两名的村作为县委组织部优秀等次和乡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候选单位。

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村“两委”班子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对村“两委”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班子:

1、因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县级考评“一票否决”项对乡考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2、未完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年度目标任务的;

3、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4、班子集体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5、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6、推动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极不得力,影响全乡总体工作的;

7、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二)村干部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

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村“两委”班子年度目标考核得分×35%+书记、乡长打分×20%+其他领导班子打分×20%+民主测评得分×20%×个人考核系数+党政联席会修正5%

个人考核系数:村党组织书记1;其他村干部0.95;另外根据每个村干部工龄增加个人考核系数,每满10年加0.01,详见附件1。

村干部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分值在80分以上(含80分)至90分以下(不含90分)之间为称职,分值在70分以上(含70分)至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村干部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排名靠前的参与报县委组织部优秀等次的评选,但报送组织部门的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乡村干部总数的15%。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该村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村干部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和评先评优。

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不服从乡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的;

2、长期不坚守岗位的;

3、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挑唆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干部,搞非组织活动的;

4、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在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5、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6、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7、因其他情况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五、结果运用

建立实绩档案。乡党委负责反馈村级班子、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其他村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由村党组织书记负责反馈。考核结果要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对考核过程中形成的考核材料、工作实绩依据和考核结果,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由乡组织口负责汇总整理,统一归入村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表彰奖励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1、与村集体的奖惩挂钩。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目标综合考评先进村和每个单项先进进行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中整顿。

2、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对全乡村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予以排名,排名在后三位的分别下浮5%、3%、2%

3、与村干部的评先表彰和招录考试挂钩。年度考评称职以上的村干部方可入选全乡经济工作会上的表彰,并且作为推荐村干部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及选拔事业编考察、考核内容。

4、与村干部的罢免调整挂钩。对被评为“不合格”村的村党支部书记由乡党委进行诫勉谈话,视情节作出停职、免职及辞退等决定,对“不称职”的其他村干部,依法启动相关程序。

六、考核方法

1.自评。组织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

2.考评。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核实数据,代表座谈,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工作进行考核,实事求是评价,初步评出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和考核结果等次。

3.评定。考核组的初评结果应提交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经乡党政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的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要在乡、村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干部群众的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如有必要将组织复评。

七、考评要求

1.加强领导。乡成立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考评组由乡领导班子成员和乡干部组成,其中乡党委副书记罗子豪同志任组长负责牵头工作。各村要把目标考评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动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推进全乡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2.实事求是。各村提供的考核数据、资料和情况,要客观真实。考评组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督查力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合理调度。要通过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

3.严肃纪律。考评人员在考评工作中,不得降低标准,不得感情用事,不得受非正常因素的干扰,不得暗箱操作;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和吃请,严禁出现“感情、关系考评”现象;确保考评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左右考评工作的,一经核实,除取消该单位评先资格外,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本《实施细则》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由乡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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