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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蒲亭镇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蒲亭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现将我镇2016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进全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化和新的工作要求,蒲亭镇在换届后调整了镇推进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常务副镇长万文强任组长,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开展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电话有人接,业务有人学,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办,形成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为促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我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完善了蒲亭镇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目标考评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和预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制度。
为了使公文类政府信息在产生过程中即明确是否公开,加快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速度,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德安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定》、《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德安县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我镇专门组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对政府信息上传范围、办法和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三)不断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
考虑到政务公开的政策性、业务性、技术性都非常强,使公开栏目和内容更加贴近本地、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定期开展学习培训,一方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又将培训融于日常工作之中。部分人员通过互问互答使自己的业务水平迅速提高,对平台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蒲亭镇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开信息260条。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有:一概况类信息,有本级政府(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二法规文件类信息,有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有关文件;三发展规划类信息,有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四工作动态类信息,有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告公示、统计数据;五人事信息类信息,有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表彰奖励;六财经类信息,有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税收、金融、保险、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七行政执法类信息,有执法依据、执法动态;八公共服务类信息,有面向公民、面向企业、涉外服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公开的形式包括镇政府网站、公告,宣传单、档案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镇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我镇未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我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针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务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主动公开得少;2、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宣传和培训不足。
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镇机关以及驻(涉)镇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2、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会同最新发展动态;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兄弟乡镇学习取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政府信息工作涉及面广,协调性强,新的一年,我们将加强多方联动,畅通沟通渠道,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掌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工作针对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蒲亭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蒲亭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8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统计说明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260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业务受理及办理情况、咨询解答、便民手册发放等不列入统计,其大于(二)各分项,同时小于分项之和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以法制办审核备案数为准,由政府办填报,其他部门不作统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以法制办审核备案数为准,由法制办填报,其他部门不作统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以印发的政府公报为准,由政府办填报,信息报送部门报送数列入本部门统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0 |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业务受理及办理情况、咨询解答、便民手册发放等不列入统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以宣传部统计口径为准,回应责任部门列入本部门统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以本级新闻办统计口径为准,发布责任部门列入本部门统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新闻办统计本级政府领导参加次数,其他部门统计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次数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以政府网站为准,参加上级访谈的可列入本级统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信息办统计本级政府领导参加次数,其他部门统计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次数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以公开发布为准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以官方微博微信回应为准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问题咨询、政策解答不列入统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为下列4项之和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为准,下同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为下列2项之和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为下列1、2、3、4、5、6、7、8项之和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为下列6个分项之和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列入受理单位(本级政府法制办和上级行政部门)部门统计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以本级法院口径为准,不列入部门统计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以监察部门或主管部门书面转办件为准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 
| 单位负责人:胡景荣 | 审核人:万文强 | 填报人:薛璐 | |
| 联系电话:4332116 | 填报日期:2017.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