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6-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5728 责任部门: 德安县彭山公益林场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德安县推进彭山公益林场改革发展 助力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2025—2027)若干措施》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6-05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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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纵深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先行试点县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九江市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助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进彭山公益林场改革发展,服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发挥国有林场林业发展主力军和示范引领作用。现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德安县推进彭山公益林场改革发展 助力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2025—2027)若干措施(讨论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20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截止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德安县彭山公益林场。

  邮箱:psgylc4611026@163.com;电话:4611026;地址:德安县丰林镇工业园区彭山公益林场。逾期未反馈的,我场将不再受理。


                                                   德安县彭山公益林场

                                                      2025年6月5日




德安县推进彭山公益林场改革发展 助力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2025—2027)若干措施

(讨论稿)

为全面纵深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先行试点县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九江市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 助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进彭山公益林场改革发展,服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发挥国有林场林业发展主力军和示范引领作用。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剥离现有行政职能。彭山公益林场现有一个行政村(彭山村)和一个自然小组(位于磨溪乡的大金山农业队),履行了乡镇的行政职能。将该行政村及自然小组划给当地人民政府管理,让林场有更多的时间、精力按林场功能定位,发挥主责主业,大力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壮大国有林场经济实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社工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宝塔乡人民政府、磨溪乡人民政府、丰林镇人民政府)

二、破解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41号)和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彭山公益林场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德府字〔2014〕115号)文件,将国有林场改革配套政策落实到位,推动林场改革发展。一是将编制内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二是将35名管护工人的管护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强化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林业局)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把彭山公益林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建设规划,享受与周边乡村同等政策,推进国有林场(含场外造林区域)道路约10公里改造提升,大金山分场、大金山农业队接通自来水(长约3.8公里),改善彭山公益林场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优化经营管理机制。积极推动事企分开,将彭山公益林场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产经营活动由德安县博河林业有限公司实施。德安县博河林业有限公司作为彭山公益林场全资公司,由彭山公益林场监督和管理。推行德安县博河林业有限公司经理聘用制,试行管理层年薪制待遇。支持德安县博河林业有限公司探索开展多元化经营,参与市场竞争,承接造林施工、园林绿化、林业咨询等业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林业局)

五、创新人员激励机制。鼓励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林场专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林场职工专业素养。在不突破编制总额的情况下,鼓励国有林场每万亩至少配备1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支持通过事业招聘等补充林场技术人员。支持国有林场干部职工通过函授、网络教育等途径提升学历层次。对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聘方面予以倾斜,将职称评审结果与职级晋升、绩效、薪酬待遇等挂钩。在确保彭山公益林场职工现有工资、福利待遇不减少的前提下,鼓励彭山公益林场职工申请加入德安县博河林业有限公司,探索企业经营利润分配模式,建立差异化绩效薪酬机制,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

扩大林场经营规模支持彭山公益林场发挥优势,通过租赁、赎买、联营等形式,实施“国有场林+”,新增“国有林场+”经营模式面积1万亩。争取国家、省、市对国有林场在国家储备林建设、“百场兴百业、百场带百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毛竹和林下经济等项目资金,充实国有林场发展所需资金,加快国有林场发展。(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做强林场林业产业。结合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等,科学实施采伐更新,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全面提升林分质量、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林地生产力。完成森林可持续经营面积1.5万亩,打造3-5个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点。大力推动发展林木良种基地、特色种苗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彭山公益林场年育苗能力提升至100万株;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探索森林药材种植模式和技术,创建林下中药材岗梅等标准化种植基地5个,发展林下种植中草药面积0.3万亩。将林业产业发展与旅游、文化、康养相结合,力争建设1-2个森林康养乡村文旅示范点。〔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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