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分场、彭山村:
为认真做好秋冬季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彭山林场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彭山林场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德安县彭山林场
2020年10月29日
彭山林场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安排,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防患于未然,有效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严重人员伤亡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值班值守
1.彭山林场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全天值班。
2.对森林违法用火行为,要求各分场、彭山村值班人员实地核查,并30分钟内反馈场总场办公室。
(二)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局有关森林防灭火的指示精神及德安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戒严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各分场、彭山村要增加巡山护林员巡查密度;所有分场、彭山村要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做到防火期间有人在岗在位。场纪委及保卫科要深入分场(村)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要组织人员全天候巡逻。
3、加强对痴呆傻等“六类”特殊人员的监管。
4、加强节假日期间进入林区上坟及游玩等人员的宣传和管理,设卡守哨,禁止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落实应急措施
1、各分场(村)要在森林防火期间做好扑火物资的补充,按照“缺什么、补充什么”的原则,充实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并报场保卫科。
2、各分场(村)安排好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值守,手机不准关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3、场专业扑火队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做好出击火场的准备。
4、各分场(村)严格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
三、打击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区所有森林违法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违法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二)违法祭用火。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然花放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三)违法林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四)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皰、放孔明灯等行为。
(五)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六)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和监督检查,持续保持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高压态势,力求取得实效。各分场、彭山村要密切配合,发挥专业优势、健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行动、联合督导,形成打击合力。
(二)加强督促检查。场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力量深入分场、村加强指导,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分场、彭山村要及时报送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有关信息,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至场领导小组。
附件
彭山林场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洪 波 党委副书记、场长
副组长:吴文超 党委委员、副场长
蔡义武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周 林 财务科科长
陈性忠 保卫科科长
张 桃 党政办主任
刘彦安 五星分场场长
杨 波 林泉分场场长
梅坚林 白果分场场长
姚明来 红旗分场场长
王性继 大金山分场场长
王弟钧 彭山分场场长
胡争光 燕子山分场场长
梅纪林 百家山分场场长
郑 松 横山分场场长
张友元 彭山村村书记
同时,领导小组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场保卫科,陈性忠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