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聂府发[2006]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25957-0202-2008-0026 责任部门: 聂桥镇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实施野外禁火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25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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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各村(居)委会、驻镇有关单位:
当前,真处于森林搞火险期。全镇广大林区农村已全面开始春耕春种,传统清明也即将来临,农事、林事生产用火及民间的扫墓祭祖和交由踏青活动将大量增加,森林防火已到春防紧要期。近期,全镇各地野外用火极为频繁,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安全稳定,镇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五月一日在全镇范围内实施野外禁火。
一、禁止金山人员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二、禁止在林区野外吸烟,野炊烧烤;
三、禁止在林区烧火,使用或把赵明;
四、禁止炼山造林;
五、禁止在林区内烧荒、烧枯枝落叶、烧田埂地坎草、烧草木灰、烧火土粪、烧稻草、烧棉花杆;
六、禁止在林区上焚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和其他祭祀用火。
对违反上述规定在林区野外随意用活着,将依据镇政府印发俄《森林防火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从快从严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OO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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