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聂府发[2006]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25957-0202-2008-0026
          
          
        
          
            责任部门:
            聂桥镇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实施野外禁火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25 16:12  
              
              
              
             
      
          
         
          
            
                  
| 各村(居)委会、驻镇有关单位:当前,真处于森林搞火险期。全镇广大林区农村已全面开始春耕春种,传统清明也即将来临,农事、林事生产用火及民间的扫墓祭祖和交由踏青活动将大量增加,森林防火已到春防紧要期。近期,全镇各地野外用火极为频繁,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安全稳定,镇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五月一日在全镇范围内实施野外禁火。
 一、禁止金山人员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二、禁止在林区野外吸烟,野炊烧烤;
 三、禁止在林区烧火,使用或把赵明;
 四、禁止炼山造林;
 五、禁止在林区内烧荒、烧枯枝落叶、烧田埂地坎草、烧草木灰、烧火土粪、烧稻草、烧棉花杆;
 六、禁止在林区上焚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和其他祭祀用火。
 对违反上述规定在林区野外随意用活着,将依据镇政府印发俄《森林防火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从快从严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OO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