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信息公开年报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25957-0601-2006-0002 责任部门: 磨溪乡

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2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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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2015年,磨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磨溪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磨溪乡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dean.gov.cn/xzwz/mxx/gl/login.asp)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磨溪乡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安县磨溪乡,邮编:330404,电话:4660127,电子信箱:daxmxx@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磨溪乡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磨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现将我乡2015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进全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化和新的工作要求磨溪乡在年初就成立了乡推进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张静任组长,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开展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电话有人接,业务有人学,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办,形成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为促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我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完善了磨溪乡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目标考评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和预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制度。

  为了使公文类政府信息在产生过程中即明确是否公开,加快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速度,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德安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定》、《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德安县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我乡专门组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对政府信息上传范围、办法和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三)不断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

  考虑到政务公开的政策性、业务性、技术性都非常强,使公开栏目和内容更加贴近本地、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定期开展学习培训,一方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又将培训融于日常工作之中。部分人员通过互问互答使自己的业务水平迅速提高,对平台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磨溪乡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开信178条。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余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有:一概况类信息,有本级政府(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二法规文件类信息,有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有关文件;三发展规划类信息,有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四工作动态类信息,有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告公示、统计数据;五人事信息类信息,有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表彰奖励;六财经类信息,有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税收、金融、保险、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七行政执法类信息,有执法依据、执法动态;八公共服务类信息,有面向公民、面向企业、涉外服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公开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公告,宣传单、档案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我乡未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我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针对我乡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乡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务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主动公开得少2、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宣传和培训不足。

  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乡机关以及驻(涉)乡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2、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会同最新发展动态;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兄弟乡学习取经,结合我乡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政府信息工作涉及面广,协调性强,新的一年,我们将加强多方联动,畅通沟通渠道,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掌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工作针对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磨溪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磨溪乡人民政府                                         2016126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统计说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 

――

28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业务受理及办理情况、咨询解答、便民手册发放等不列入统计,其大于(二)各分项,同时小于分项之和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以法制办审核备案数为准,由政府办填报,其他部门不作统计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以法制办审核备案数为准,由法制办填报,其他部门不作统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以印发的政府公报为准,由政府办填报,信息报送部门报送数列入本部门统计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8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业务受理及办理情况、咨询解答、便民手册发放等不列入统计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次 

以宣传部统计口径为准,回应责任部门列入本部门统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以本级新闻办统计口径为准,发布责任部门列入本部门统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新闻办统计本级政府领导参加次数,其他部门统计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以政府网站为准,参加上级访谈的可列入本级统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信息办统计本级政府领导参加次数,其他部门统计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以公开发布为准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以官方微博微信回应为准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问题咨询、政策解答不列入统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为下列4项之和

1.当面申请数 

件 

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为准,下同

2.传真申请数 

件 

3.网络申请数 

件 

4.信函申请数 

件 

(二)申请办结数 

件 

为下列2项之和

1.按时办结数 

件 

2.延期办结数 

件 

(三)申请答复数 

件 

为下列1、2、3、4、5、6、7、8项之和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为下列6个分项之和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涉及商业秘密 

件 

涉及个人隐私 

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列入受理单位(本级政府法制办和上级行政部门)部门统计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以本级法院口径为准,不列入部门统计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以监察部门或主管部门书面转办件为准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1

2.兼职人员数 

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邹井根

审核人:张静

填报人:张芳芳

联系电话:4660127

填报日期:2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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