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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林泉乡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乡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省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为推进我乡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研究决定成立林泉乡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组 长:陈 明 党委书记
副 组 长:梅 阳 党委副书记
冷曙春 人大主席
任 江 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李 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卢 昊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潘熙鉴 党委委员、副乡长
周雪平 人大专职副主席
王正存 四级主任科员
郭则堃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周婉妮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贞雷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邱 实 党政办主任
黄 昊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冷美玲 民生服务办公室主任
程 鑫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张涵弛 党政办干部
彭 尹 党建办干部
夏淑芬 党建办干部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梅阳任办公室主任,张涵弛、彭尹任联络员。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结束后该工作专班自行解散。
中共林泉乡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林泉乡党政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