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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林泉乡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我乡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林泉乡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陈 明 党委书记
副 组 长: 梅 阳 党委副书记
冷曙春 人大主席
任 江 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李 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卢 昊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潘熙鉴 党委委员、副乡长
周雪平 人大专职副主席
钟志平 副乡长
王正存 四级主任科员
蒲福平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邱 实 党政办主任
陈贞雷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魏 军 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王 晨 农业农村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熊绍禄 司法所负责人
赵紫茜 农口干部
甘长旺 农口干部
谭 振 自然资源干部
刘晓云 林泉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校明 清塘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戴智平 大溪畈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孙华平 小溪山村支部书记、主任
邱金元 屏峰村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农业农村综合办公室,潘熙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林泉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