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和《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安县政务公开“规范提升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德府办字[2024]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县政府办公室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7项决策事项纳入德安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现将《德安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情况的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各决策承办部门要做好决策全过程的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每项决策需准备2份案卷备查)。
附件:德安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德安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 单位 | 是否 听证 | 征求意见 | 是否 专家论证 | 决策时间 | 
| 1 |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实施德安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 县自然 资源局 | 是 | 向社会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 是 | 4月 | 
| 2 | 德安县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 | 县科工局 | 否 | 向社会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 否 | 6月 | 
| 3 | 德安县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方案 | 县林业局 | 否 | 向社会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 否 | 8月 | 
| 4 | 德安县宝塔园区、丰林新区工业污水 处理费调整 | 县发改委 | 是 | 向社会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 否 | 9月 | 
| 5 | 德安县全域养老三年行动方案 | 县民政局 | 否 | 向社会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 否 | 10月 | 
| 6 | 德安县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 否 | 向社会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 否 | 11月 | 
| 7 | 德安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版) | 县发改委 | 否 | 向社会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 否 | 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