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25955-0201-2008-0001 责任部门: 高塘乡

法规规章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2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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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一、考勤制度

1、日常考勤工作实行点名和抽点制,每周考勤实行领导负责制,由办公室负责记载,乡领导、干部自觉按时参加日常考勤。

2、乡政府所有干部按照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元。无故旷工一天罚款30元。其所在口所有领导罚10元,班子成员无故旷工罚款25 元,旷工一天罚款50元,书记、乡长负连带责任,罚50元,一个月累计三次罚款者,按该月罚款最多的一次为标准加罚1次。

3、罚款时,由办公室统一开出罚款单,罚金交由办公室统一纳入互助基金账户,由书记、乡长监督使用。

4、对于工作人员上班期间打牌、打麻将或性质相同的活动,发现一次罚款50元,在村工作期间不准打麻将(不论何时),在办公室大楼里不准大声喧哗。

5、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凡需请假者,必须写出请假条,1天之内的请假由各自主管领导批准,2-7天之内的请假由党政一把手把关,超过7天的请假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任何人不准擅自批准。班子成员请假由党委书记批准。

6、病、婚、产假按照有关法规执行。因病住院或需休息的,须见医院证明和请假单。

7、加强与办公室联系。班子成员外出开会、出差一定要与书记或乡长通气,一般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出差一定要与主管领导打招呼。

二、来客招待制度

1、严格接待手续。凡接待来客,须由分管领导交待办公室,由办公室填写通知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办公室印章后统一安排到乡食堂用餐。食堂接到办公室通知后,无论客人来得多晚必须在一个小时之内安排好就餐。特殊情况经书记或乡长同意后方可安排到餐馆用餐,但需由办公室按标准开出通知单由书记或乡长签字后方可安排,其余一律不得在外安排用餐,否则一切费用自理。若食堂人为造成不能接待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严格接待标准。(1)食堂伙食标准:村干部和股级干部8元/人,科级干部10元/人,处级干部以上15元/人,陪客1-2人/桌子,对口接待。食堂用膳中餐不饮酒(特殊客人经请示书记或乡长后才能适当安排),晚餐用酒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用餐后,用餐领导、干部当时在通知单上结账。(2)来客需用烟、酒、水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但不得整包发放。办公室填写好用烟登记表,主管领导签字。需安排水果、瓜子的须先请示书记、乡长同意后方可安排。严禁乱发礼品,特殊情况需发放的,需先由办公室开出通知单,书记、乡长签批后方可发放,否则费用自理。                   

3、如实填报来客用餐人数。主管领导如实填报来客人数,如有意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超用标准外,并对当事人罚款30元。

4、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领导用餐情况。

三、财务管理制度

1、按要求设乡报帐员,乡政府各口(办)所有财务经费往来必须通过乡财务结算,送乡财县管局报帐。各口(办)不得自设会计、出纳,更不准设小钱库,由乡财县管局统一做帐。

2、各项收费必须使用乡财县管局统一规定的财务发票,从乡财务室领取,使用完毕后送回乡财务室核销,乡财务室每月对各口(办)做汇总,并进县预算外账户。按月汇总财务报表,报书记、乡长各一份。

3、乡政府所有经费开支,坚持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各口(办)出差、学习、添置办公室用品等应先申报,经书记或乡长同意后方可安排,报帐时必须由经办人和证明人在发票上注明事由,各主管领导签字审核,送财务领导审批后,乡财务室方可报帐,否则乡财务室拒绝入帐,严禁白条子入帐。

4、一切开支都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报批。

5、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坐收坐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6、凡不按财务管理规定,擅自乱开支、乱报帐的均按有关规定论处。

7、用水电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到随手关水、关电,杜绝乡机关院内“长明灯”现象的发生。

8、各口(办)打印材料,需将拟好的原稿送书记或乡长阅,签署同意后方可打印。一些自用材料不得打印。

四、  电话管理制度

1、电话由乡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话费分口限额包干,流动使用。

2、各办每月话费标准:农口30元,财税口30元,企业口30元,计生口30元,政法口30元,后勤口50元。

3、电话费超标一律自付。

五、  财产管理制度

1、乡政府工作人员如需借用政府财物的,由借物人填写借用财物申请单,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借用,借用人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如遗失或损坏,则照价赔偿或维修好。

2、各口自用的财产财物,由本口负责人填写借用财务申请单交办公室,各口妥善保管,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3、会议室财产物品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如有遗失按价赔偿。

4、乡政府财产物品不得向外借用,如要借用须经乡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按第二条办理。

4、   各口添置财产,需报办公室备案,经财务领导审批后添置。

六、  学习制度

1、   为加强乡村两级干部的交流与学习,每两周举行一次乡村干部学习。

2、   要求全部乡村干部必须全部参加,认真对待学习活动。不得随意旷课,学习活动按正常上班进行考勤,遇事必须请假。

3、   学习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及科技兴农知识。(由乡班子成员和干部主讲)

4、   在学习前听取各村支书汇报近二周本村工作情况,并对今后两周的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5、   乡村干部平时要坚持自学,增强自身素质,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以更好的完成各项任务。

七、  小汽车管理制度

1、小汽车由乡办公室统一管理。

2、确保书记、乡长和突发事件用车,服从其它急、难、险、重工作用车,用车须先由办公室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然后方可派车。

3、小车的修理,必须经书记、乡长同意后方能修理,小车修理所需零部件原则上不准自行购买,拆换的原件需带回办公室核销。

4、因工作需要,小车需加油,一律由乡政府办公室开出加油通知单,出远门等特殊情况需加油,发票须经司机和用车领导签字再由财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5、原则上小车不外借,特殊情况借车须经书记、乡长同意,用车费用自理,小车一律不得用于婚丧喜事。

6、小车回乡后,不论时间多晚,车子一律入库。司机要经常保持小车清洁卫生,车况良好,确保用车安全。

八、  住乡制度

1、   根据农村工作特性,乡干部星期一至星期四晚要求住乡。

2、   因故不能住乡的,要说明原因,并向主要领导请假。

 

 

 二00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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