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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20日 
 
 高塘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序地处置森林火警、火灾,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德安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火灾处置原则 1、森林火灾的扑救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积极扑救”的原则。 2、森林火灾扑救实行“先主要后次要、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 3、森林火灾扑救实行“属地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森林火警、火灾处置 1、村委会森林火警、火灾处置职责 A、初发森林火警、火灾过火面积在30亩以下的; B、各小组交界地段的森林火警、火灾由火源点所在村委会负责组织扑救,及时通知毗邻村部做好扑火增援准备。 2、乡政府及防火办的火灾处置职责 A、延烧1小时以上、延烧面积30亩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B、各村交界地段的森林火警、火灾; C、跨越乡行政界的森林火灾; D、威胁村民区及人员密集的森林火灾; 三、森林火灾落实报告制度 凡初发森林火警、火灾,所在村应立即就近派出村干部带上通讯工具深入起火山场,弄清起火准备方位、林火危害趋势等情况,向乡防火办报告,同时就近组织村应急分队队员赶赴火场实施林火扑救。乡防火办接到火场火情的准确报告后,应立即向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报告,并迅速组织乡应急队伍赶赴火场实施扑救。再根据森林火灾的动态,视情向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 四、兵力准备和部署 合理部署和调用兵力是“打早、打小、打了”的关键所在,乡、村必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每个行政村都应组建30人的防火应急分队,配备扑火工具、劈刀、手电筒等。乡建立以民兵、乡、村干部为主的快速应急扑火队伍60人,配备扑火服装、水壶、手电、劈刀等扑火工具。 五、森林火灾现场责任分工和指挥扑救程序 乡森林防火前线指挥所总指挥的职责 A、进行扑火战斗人员编组,下达扑救任务,并保持与各扑火队的通讯联络; B、掌握火情动态,针对火场不同地形、火势蔓延速度,林火强度大小合理部署兵力,确保重要地段和重点部位,选择最佳时机,实施有效扑救; C、组织食物供给和扑火工具调配; D、实施以人为本,科学指挥,确保扑救人员安全。安排医护人员建立救护点,及时做好扑火队员的救护; E、需要时及时与电力、通讯等部门联系; F、明火扑灭后,全面清理火场,清点扑火队人数,有组织地撤离火场,并留有足够的扑火队员负责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以防死灰复燃; D、及时组织派出所人员和林业员进行火因调查,追查嫌疑人。 一级指挥扑救程序: 村初发森林火警、火灾,由村就近组织人员进行扑救,严禁村民无组织无指挥的情况下自发上山扑火,蹲点干部、村干部必须到现场指挥调度。乡防火办要组织乡应急扑火队快速增援赶赴火场扑救。 二级指挥扑救程序: 延烧1小时以上尚无法扑灭的或森林延烧面积30亩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乡分管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扑救,并就近调遣应急扑火队增援;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并保持联系。 三级指挥扑救程序: 延烧3小时尚无法扑灭的森林火灾,乡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扑火,同时指定一位具有扑火经验、身体素质好、协调能力强的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并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指派有关领导前往火场前线指挥,必要时协调火灾临近的乡镇予以增援扑救。 六、通力协助和后勤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时,乡、村要把扑火组织、后勤保障全面落到实处。外来增援的扑火队到达后,前线指挥所要安排得力向导带路,确保扑火安全和实施有效扑救,扑火期间扑火队员的伙食、饮用水由火灾发生地的村统筹解决,确保扑救任务的顺利完成。 七、其他事项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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