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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通知
 
各村、财政所:
为规范涉农资金监管平台数据录入审核工作,切实解决数据录入信息中的不够及时准确完整,数据审核中的不及时、不认真等突出问题,杜绝“应录未录”现象,真正发挥平台监管作用。经乡党委同意,对监管平台“惠农补贴资金”和“涉农项目资金”数据录入审核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检查对象
   全乡范围内的“惠农补贴资金”和“涉农项目资金”(以下简称“两个资金”)录入审核人。
  (二)检查范围
全乡纳入监管平台系统统一管理涉农项目财政性资金,重点是2017年1月以来的“两个资金”录入审核情况(2017年仍在建设的续建涉农项目列入该范围)。
 二、检查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此次检查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至2019年4月底结束。共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文件下发之日—2018年11月20号)
1、制订工作方案。自查自纠工作由乡纪委负责组织,并制订工作方案。
2、认真自查自纠。接到本通知后,财务管理人员在自查中发现的录入审核问题要认真整改,尽快纠正,力争将问题在自查自纠阶段整改到位,自查自纠面必须达到100%。
3、及时准确报送自查材料。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村财务人员要如实、完整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并填报《数据录入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1),汇总上报各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于2018年11月25日前报乡涉农资金监管平台领导小组(设在乡纪委),由乡纪委审核后报乡党委和县监管办。
  (二)重点检查阶段(2018年10月21日—2018年12月31日)
乡纪委根据录入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按照《德安县涉农资金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组织检查人员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是:
   1、对录入审核工作重视不够、进度缓慢、信息不全的;
   2、存在“应录未录”的;
   3、录入数据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的;
4、日常监管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
   5、自查自纠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
检查结束统一汇总,向乡党委和县监管办报告检查情况及《数据录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 
(三)整改总结阶段(2019年4月底前)
结合自查、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收集监管平台数据录入的意见建议,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由乡纪委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19年5月5日前报乡党委和县监管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主动配合开展重点检查和有关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保证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突出工作重点。把“两个资金”数据录入审核作为本次检查工作重要内容,检查数据录入信息是否及时、准确、完整,数据审核是否及时认真,坚决杜绝“应录未录”现象,确保数据录入“应录尽录”。
(三)严肃处理问责。凡能纠正及时并如实上报自查发现数据录入审核问题的,视情节减轻问责或免予问责;重点检查后仍发现数据录入审核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