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高新冠指文〔2020〕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2-2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3005-002002-2020-0006 责任部门: 高塘乡

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组、单位综合防控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2-24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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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组、单位综合防控的通知

 

各村,驻乡单位:

做好村组、单位综合防控是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战最关键、最基础的工作。强化村组、单位防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基层防控的具体举措,对于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至关重要。现结合当前我乡实际,就进一步强化村组、单位综合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包保责任

      严格按照乡网格化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制。完善乡领导干部挂点包保村;乡干部负责包保村民小组,乡村组党员干部“一对一”包保重点观察对象的工作机制。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负责本单位的防控主体责任。要将包保领导和直接管理责任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在包保区域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包保村、组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队伍,以乡、村干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生为主,吸纳村党员干部、志愿者参与组成若干支工作小分队。每支小分队至少要有一名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组成,实施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对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点对点、人盯人跟踪服务。

      二、深入开展排查登记

      2020年2月10日起,各村各单位要再次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登记。各村包保乡级领导和村主要负责人要周密计划部署,组织党员干部、医务人员,2-3人组成一个摸排调查小组,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建档。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对所有员工开展自己单位内的排查工作。要做到不漏一片、不漏一人。排查重点为: 1月25日以来,自乡外入高塘乡的人员: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和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对被排查人员要填写返(来)乡及异常人员登记表。

      三、规范居家医学观察

      对排查登记的重点对象实行分类管理。

      1.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人员要迅速就近转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2.对1月25日以来自乡外入乡人员,特别是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全部实施14天的居家单间医学观察,并发放居家隔离告知书。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村干部、医务人员组成服务小组,落实一级防护,上户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评估,每天早晚监测体温一次,了解指导其规范隔离起居情况,登记在案。

      3.解除居家隔离。对居家隔离满14天的,由服务小组全面梳理其隔离期间的体温监测,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无异常的,填写健康状况问询表、医学观察表,并发放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提示解除后相关注意事项,防止感染。

      四、落实综合防控

      1.信息告知。村组、单位要建立信息发布制度,以致住户一封信、告示等形式向村组、单位公众发布分类就诊渠道信息,引导村组、单位人员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提示出行、旅行风险。及时告知省、市、县(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各项决定和命令。

      2.协助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村组、单位应为疾控机构开展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提供人员准确信息和现住址等帮助。对界定的密切接触者,及时上报。

     3.加强健康教育。村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等文明行为,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减少出行,倡导出门戴口罩。

      5.加强环境管理。加大环境卫生的专项整治、对村组、单位辖区范围内楼道及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清毒和通风,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治理,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村组、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五、严肃追究问责

      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及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各包保责任人要坚决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履职到位。要实行工作责任倒查制度,对新增的确诊、疑似病例不在密切接触者、发热留观等可控范围的,要倒查属地排查登记,隔离管控是否到位等情况。凡是防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给予包保责任领导或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严肃追责。造成传染病疫情传播和蔓延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高塘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代章)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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