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1-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7782 责任部门: 德安县丰林镇

丰林镇安全生产领域联合巡查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1-2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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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府字〔202451号

丰林镇安全生产领域联合巡查制度

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为强化全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巩固安全巡查整治工作成效,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巡查的开展,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镇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树立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安全巡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联合巡查范围与内容

(一)巡查范围

丰林镇辖区内工矿企业、九小场所以及建筑施工工地。

(二)重点内容

1.工矿企业

1)企业资质: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企业生产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测检验等。

3)人员配备:检查企业是否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做好安全检查并记录。

4)应急管理: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5)燃气安全:检查企业是否使用合格的燃气器具,燃气具是否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场所,是否正确使用燃气,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是否油气混用等。

6)消防安全:检查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并且能够正常使用、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是否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审批制度等。

2.九小场所

1)食品安全:检查商业用户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原料采购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

2)消防安全:检查商业用户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员工是否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燃气安全:检查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是否能够正常运行,检查燃气软管安装、气瓶与灶台连接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燃气场所液化石油气存放是否超量,气瓶储存位置是否合规,燃气设备使用年限是否过期等。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巡查小组

1、联合镇社会治理办公室、执法大队成立安全联合巡查小组,明确巡查目标、巡查范围、巡查重点和工作步骤。2、开展全面排查。于每月20日之后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进行全面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做到通知到位。

(二)督促整改落实

针对前期发现的安全问题对照时间节点要求,以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问题,轻微安全事项等标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按照立行立改(7天内完成整改,当月完成)、限期整改(3个月内完成整改)、坚决关停(3个月以上仍不能完成整改)等不同的整治措施确定整治方案。到达整改期限后,及时验收整改情况,对已整改完成的隐患动态销号,对拒不整改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存在的特殊隐患问题,做到一事一议,一隐患一办法,点面结合,全力做好整改。

(三)建立执法保障

按照前期排查整改的工作经验,建章立制,在巡查中发现屡教不改的,屡改屡犯的移交执法大队予以约谈,约谈后仍然不改正的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丰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德安县丰林镇党政办202410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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