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8-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3227 责任部门: 德安县丰林镇

关于印发《丰林镇暂存暂付款清理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8-2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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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丰林镇暂存暂付款清理方案》的通知

镇各口: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省纪委省监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现制定了《丰林镇暂存暂付款项清理消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丰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丰林镇人民政府暂存暂付款清理方案

针对当前暂存暂付款的现实情况,我镇核查了至2024年5月31日以前单位账面会计账暂付、暂存款的余额明细,为确保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和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清理暂存暂付款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财库〔2024〕1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次清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通过查阅单位账簿及财务系统等方式,共发现暂付、暂存款共计2276306.82元。其中暂付款1395089元,20笔形成于2006年及以前,共计金额455089元;4笔形成于2022年和2023年,共计金额940000元。暂存款881217.82元,43笔形成于2009年及以前,共计金额880934.73元;2笔形成于2024年,共计金额283.09元。

二、形成原因

通过查阅单位账簿可将原因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暂存款1、长期挂账的历史遗留及其他资金;2、收取的对外押金及借入款;3、其他公司及银行拨入资金。

暂付款1、长期挂账的历史遗留及其他资金;2、关于押金及先前垫付资金;3、因年底工程项目进度提前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原材料款而形成的借支。

三、清理措施

下一步我单位将针对形成原因,划分层次,分门别类处理。

1、针对长期挂账的历史遗留及其他资金而形成的暂存暂付款,我镇将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等文件规定程序,通过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核销。

2、关于押金,借入款,及垫付资金而形成的暂存暂付款,逐一查明具体事由,经办人等,分类制定处理措施和意见,对依据不明或企业破产等形成的呆账、坏账,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说明形成的原因,经过详细等情况,通过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核销。

3、因其他公司及银行拨入资金而形成的暂存暂付款,与公司及银行工作人员对接,通过核对账簿,询问当事人等方式,逐一查明具体事由,通过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核销。

4、因年底工程项目进度提前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原材料款而形成的借支,与工程对口分管对接,跟进工程结算进度,按照工程完成进度,严格按照报账程序,准备报账材料,以工程款还清借支,并做好后续记账工作。

四、时间安排

在清理过程中我镇将按照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原则,优先化解2022年以来形成的暂存暂付款项,其次化解2006年以来形成的暂存暂付款项,预计于2024年8月清理完成暂存暂付款项的一半,争取在2024年10月将暂存暂付款项全部清理完成。

五、工作计划

1、加强日常清理。把暂存暂付款清理消化列为工作重点。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对暂存暂付业务进行审批,确保符合财务制度和相关制度要求,同时开展定期清查工作,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2、建立长效机制。在后续工作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暂付暂存款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暂存暂付款项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并定期对暂存暂付款进行核查,确保确保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和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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