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2-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3301 责任部门: 德安县丰林镇

2022年丰林镇“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2-02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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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展现我镇新时代退役军人风采,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崇军人、关心国防的浓厚氛围,结合我镇实际,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展现退役军人风采、弘扬社会正能量为主线,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推荐身边的“最美退役军人”典型,向社会充分展示全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爱岗敬业、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扶贫济困、尊老爱幼的优良品质,并按照双拥工作精神,以此呼吁社会各界为退役军人、军属及遗属提供绿色通道,在全社会营造“军民鱼水情”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设立领导小组,由组成人员如下:

  长:罗来军    党委书记

副组长:邓海水    党委副书记、镇长

胡小江    镇武装部长  

   员:田友星  欧阳丹丹

 三、评选范围

  户籍在丰林镇或工作地点在丰林镇,退役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军人。

  四、评选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参加评选

  1、就业创业。在自主创业或自主就业过程中,带头建设家乡,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是本辖区勤劳致富的“领头羊”,并吸收带领其他退役军人一起致富。

  2、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爱岗敬业、踏实做事,诚信做人,服从组织安排、恪守组织纪律,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

  3、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单位或村内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如防疫知识宣传、森林防火等公益事业。

  4、扶贫帮困。积极参加捐赠救助,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社会赞誉度高。

  5、敢于作为。面对危险敢于迎难而上,能够主动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定站在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用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貌。

  6、优良家风传承。带头遵纪守法,坚持诚信为本,恪守孝义美德,邻里和睦,积极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及个人品德不端现象的。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的。

  4、有非法经营等其他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五、评选方法

  借助党员活动日或“主题党日”活动,由镇直有关单位和各村,邀请本领域和工作范围内的退役军人参加评选活动,被评人必须事迹真实可靠、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公认度高。评选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评选结果当场公布并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选出结果上报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

  六、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11月10日-11月15日)。由镇退役军人事务站制定本次“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方案,报镇政府审核通过,要求各村退役军人事务站按照要求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发动退役军人踊跃报名参加。

2、推选上报(11月16日-11月23日)。每村推送“最美退役军人”1名,镇机关推选2名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被推选者需上报1000 -1500字的事迹材料。评选活动采取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采取事迹材料和实地调查开展初步推选。 

3、审核公示(11月24日-12月1日)。经过评选,评选出村级“最美退役军人”和镇机关“最美退役军人”各2名。镇退役军人事务站向镇政府提出拟表彰人员名单,经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最终人员名单,村级和镇机关各一名“最美退役军人”,分别在本辖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命名表彰(12月2日-12月17日)。拟定于2022年元旦节前夕召开大会进行表彰,镇党委、政府对表彰的对象予以颁发年度荣誉证书和走访慰问。

5、各村“最美退役军人”的评选可参照该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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