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1-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88125 责任部门: 德安县丰林镇

关于印发德安县丰林镇安置房选购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1-30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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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府发202133

关于印发德安县丰林镇安置房选购方案的通

相关村:

《德安县丰林镇安置房选购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丰林镇人民政府

                                         20211126


德安县丰林安置房选购方案

根据《德安县丰林镇、彭山林场白果树王家安置房整改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德安县丰林工业新区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德安县丰林安置房选购办法文件精神,借鉴其他地方选房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经研究后制定本选购方案

、选购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定房源、分村组、就近套户型、按拆迁顺序实施实事求是的选购原则

1、安置对象按拆迁协议中的安置面积进行选购,安置剩余面积超过60㎡(含60㎡)选择安置,安置剩余面积不足60㎡选择储藏间安置

2.储藏间选购方式有两类,第一类为安置对象在选购正房后还有剩余正房安置面积,则储藏间按剩余正房安置面积的1.5倍进行补足,价格按剩余正房安置面积乘以单价550元/㎡计价,实际选择储藏间面积超出安置面积可选储藏间的部分按1296元/㎡计价。第二类为安置对象在选购正房后无剩余面积,需购买储藏间,所购买储藏间8㎡(含)以内,按880元/㎡计价,超过8㎡,按1296元/㎡计价。

、选购对象

涉及丰林镇、彭山林场白果树王家安置房整改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户、丰林工业新区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德安县河东大道城中村改造(丰林段)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征地拆迁安置户。

三、选购细则

丰林镇本次安置房源为丰林安置房小区12-25号楼,共14栋,均为5+1的多层。

丰林安置对象主要有三类,一类为白果树王家安置房整改项目(二次拆迁)安置71户;第二丰林工业新区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52第三类为德安县河东大道城中村改造(丰林段)项目安置1户根据我镇安置房源、安置户及安置面积等情况,具体分房细则如下:

1100㎡共4户,每户分得1套124㎡正房

2120㎡共4户,每户分得1套124㎡正房

3180㎡共4户,每户分得2套102㎡正房

4200㎡共40户,每户分得2套124㎡正房;

5240㎡共14户,每户分得2套124㎡正房;

6258㎡共1户,每户分得2套124㎡正房;

7、300㎡共12户,每户分得2套124㎡正房;

8313㎡共1户,每户分得2套102㎡正房1套124㎡正房;

9360㎡共13户,每户分得1套102㎡正房、2套124㎡正房;

10390㎡共1户,每户分得3套124㎡正房;

11400㎡共 26户,每户分得3套124㎡正房;

12420㎡共3户,每户分得2套102㎡正房、2套124㎡正房;

13480㎡共1户,每户分得1套102㎡正房、3套124㎡正房。

四、选购安排

选房方案的实施主要由丰林镇安置房小区分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设办公室,由镇人大主席胡灏兼任办公室主任,汤恒明、熊丹琳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并做好安置对象选房后的房款结算、协议签订、逾期过渡安置费发放等工作。

1、人员安排

1)房屋安置组

丰林村:胡灏、周运清、刘健华、王金生、洪卫东

畈上王村:吕珂、余琴、李秀年、潘满金、张安

黄㛚村:朱杰、刘彦斌、刘健

乌石村:胡小江、桂茜、潘际和、袁定煌

依塘村:黄林、郑年生、刘彦林、李炳华、王瑞青、王点玉、张陵陵、吴明清

工作职责:负责本村安置房的选购、信访解释等工作。

2)工作维稳组

人员:吕珂、黄林、刘成、曾德祥、高敏

工作职责:负责安置房选购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2、时间安排

2021年1126-2021年11月30日,为期5天,公示《德安县丰林安置房选购方案》。

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村组代表召开选房会议,宣读《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安县丰林安置房选购办法的通知》(德府办字〔2021〕70号)及《德安县丰林镇安置房选购方案》,介绍丰林安置房情况并现场看房,再由相关组的选房代表抽签,抽签分2批(第一批为白果树王家安置房整改项目,第二批为丰林工业新区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德安县河东大道城中村改造(丰林段)项目),每批次抽2轮(第一轮为顺序签;第二轮为选房源签,从12栋开始选房依次进行确定各组房源),并签字确认。

2021年12月4日-2021年12月7日。房屋安置组组织安置对象召开小组分房会议,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每户安置对象的具体房源,并签字确认,报丰林镇安置房小区分房工作领导小组核定。正房选购结束后,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进行储藏间的选购,直至安置对象的安置面积全部选购完并形成最终的分房结果。

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9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房屋安置组根据分房结果计算每户安置对象的购房总价,并告知安置对象。安置对象须于12月15日前前往指定银行的账户(开户名:德安县财政局,开户行为共青农商行德安支行,财政专户账号为110026950001534512)缴纳回购款,再凭认购单、缴款通知单及缴款凭证与县城发集团签定安置房回购协议(丰林镇人民政府代办),丰林镇人民政府统一与县城发集团办理相关手续。

2021年12月1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计算出安置对象的逾期过渡安置费,及时请款发放。

五、房款结算

1、依据征地拆迁安置协议核定安置面积核定安置面积内550元/购买,选购面积超过核定安置面积5%以内(含5%)的部分按648/购买,超过核定安置面积5%以上的部分按1296/㎡进行购买。储藏间按本方案第一点第二小点进行购买。总房款按照实际选购房屋面积进行缴费。

2安置对象除缴纳回购房款外,须按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实际正房面积乘以550元/㎡的2%)缴纳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户名:德安县房地产管理局,开户行为共青农业银股份有限公司德安支行账号为110026950000011110)。其他如物业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办理。

、选购要求

1、安置对象在选购房当天确实因特殊事由而无法参加选购的,可由其受委托人持委托书、身份证参加选房。

2、定户名安置对象根据所选房号确定该安置房的户名农民必须为符合人口确定原则的安置对象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必须为拆迁合同签约人

、其他

本选购方案如有未尽事宜,由丰林镇安置房小区分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德安县丰林镇党政办2021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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