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25951-0601-2008-0001 责任部门: 宝塔乡

宝塔乡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2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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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乡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本报告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5〕152号)要求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编制。全文由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数量、行政诉讼数量、举报投诉数量、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e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宝塔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德白公路2.7公里处乡政府二楼,邮编:330400,电话:4332782,电子信箱: btx2782@126.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宝塔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乡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袁有春任组长,乡推进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分别设在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和机关效能办公室,明确了乡党政综合办公室是全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推进、协调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我乡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多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三)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建设内外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政府官网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新闻专栏、信息发布栏、宝塔看点、网上办事等多个栏目,将公开信息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类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通过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开信息1652条。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有:一概况类信息,有本级政府概况简介、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包括领导简历及职责分工、领导重要讲话);二法规文件类信息,有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有关文件;三发展规划类信息,有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四工作动态类信息,有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告公示、统计数据;五人事信息类信息,有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表彰奖励;六财经类信息,有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税收、金融、保险、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七行政执法类信息,有执法依据、执法动态;八公共服务类信息,有面向公民、面向企业、涉外服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乡今年采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型信息化手段拓展信息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全年在宝塔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录入政府信息199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72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5条;以发放便民手册、广播、巡逻车、十户联防平台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所有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均按要求落实。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年所有政府信息免费公开。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5年,全乡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乡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4、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乡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德安县宝塔乡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7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统计说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99

业务受理及办理情况、咨询解答、便民手册发放等不列入统计,其大于(二)各分项,同时小于分项之和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以法制办审核备案数为准,由政府办填报,其他部门不作统计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以法制办审核备案数为准,由法制办填报,其他部门不作统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以印发的政府公报为准,由政府办填报,信息报送部门报送数列入本部门统计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7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7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9

业务受理及办理情况、咨询解答、便民手册发放等不列入统计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7

以宣传部统计口径为准,回应责任部门列入本部门统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以本级新闻办统计口径为准,发布责任部门列入本部门统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新闻办统计本级政府领导参加次数,其他部门统计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以政府网站为准,参加上级访谈的可列入本级统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信息办统计本级政府领导参加次数,其他部门统计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以公开发布为准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以官方微博微信回应为准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问题咨询、政策解答不列入统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为下列4项之和

1.当面申请数

0

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为准,下同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为下列2项之和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为下列1、2、3、4、5、6、7、8项之和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为下列6个分项之和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列入受理单位(本级政府法制办和上级行政部门)部门统计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以本级法院口径为准,不列入部门统计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以监察部门或主管部门书面转办件为准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0.8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单位负责人:袁有春

审核人:冷丽佳

填报人:廖颖

联系电话:4332782

填报日期: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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