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乡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本报告根据《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e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宝塔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德白公路2.7公里处乡政府二楼,邮编:330400,电话:4332782,电子信箱: btx2782@126.com)。
 一、概述
 2014年,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在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都有了较大的提升,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也取得了新的进展。2014年我乡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和新的工作要求,2014年6月,我乡及时调整完善了乡推进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袁有春任组长,乡推进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分别设在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和机关效能办公室,明确了乡党政综合办公室是全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推进、协调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确定了专人按规定上传更新政府公开信息,做到电话有人接,业务有人学,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办,保持高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依据《条例》和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乡制定了《宝塔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宝塔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宝塔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加快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速度,明确专人按规定上传更新政府公开信息。对于有一定公开范围、相对重要的信息,坚持先请示后公开。 
 (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等方面的情况
 考虑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性、业务性、技术性都非常强,使公开栏目和内容更加贴近本地的中心工作。我们积极与县信息办沟通联系,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入县“信息公开QQ交流群”,一方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又将学习、宣传融于日常工作之中,通过互问互答使自身的业务水平迅速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通过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截止2014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开信息1514条。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有:一概况类信息,有本级政府概况简介、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包括领导简历及职责分工、领导重要讲话);二法规文件类信息,有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有关文件;三发展规划类信息,有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四工作动态类信息,有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告公示、统计数据;五人事信息类信息,有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表彰奖励;六财经类信息,有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税收、金融、保险、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七行政执法类信息,有执法依据、执法动态;八公共服务类信息,有面向公民、面向企业、涉外服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乡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信息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网络涉及面广、更新快、容量大等特点,今年,宝塔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录入政府信息228条。
 二是阳光政务“114”服务热线,这是政府信息办与德安电信分公司共同打造的一个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群众通过固定电话拨打114,便可查询到相关的事项办理程序、办理依据、收费标准等,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政府效率。
 三是对宝塔乡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日常维护更新,包括政务动态、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财经信息、公共服务等,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全方位的公开,尤其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进行了重点公开。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55条。
 四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全年公布信息52条。
 五是建立公共信息查阅场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乡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公告栏、在进门正对处设立电子显示屏,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着眼于方便群众知情与监督,将财务支出使用情况、涉农资金发放情况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上墙公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2次。
 六是完善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职能,将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国土规划、民政、农业、林业、水利、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便民服务事项的咨询和办理纳入窗口服务范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年所有政府信息免费公开。
 五、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2014年,全乡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不足。下一步,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突出重点、扩大覆盖、创新形式,以将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在公开环节上,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功能,使我乡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同时,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的公开功能,完善内容,做好日常内容及时公开。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宝塔乡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日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2014年度)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宝塔乡人民政府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8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5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2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2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0.8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 单位负责人:袁有春 | 审核人:冷丽佳 | 填报人:赖纪征 | 
| 联系电话:0792-4332782 | 填报日期:2015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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