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7-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9408 责任部门: 德安县宝塔乡

关于《梅桥村、东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整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7-16 15:27
打印
    关联导读:

关于《梅桥村、东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整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报告

一、总体落实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乡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梅桥村、东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整改方案》,宝发〔2023〕33号,成立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包村领导、村“两委”主干为成员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023年 5月27日,我乡召开了“梅桥村、东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整改部署会”,对此次行动基本原则、整治内容及责任划分、整治步骤、保障措施进行了安排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因地制宜、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村级组织自我造血功能,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整体提升。

二、整改措施

(一)针对梅桥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的问题

1.大力发展养殖业。依托辖区内水库资源,与种养大户入股合作,协议入股高密度鲈鱼养殖,持股收益不低于8万元,重振牛蛙养殖,及时跟进洽谈股权投资事宜,持股收益不低于4万元。

2.盘活闲置资产使用权。做好杨超小学续约租赁,年租金不低于1万元。以固定资产入股的形式招商合作,做好养殖大棚协议租赁,年租金不低于1万元。

3.做好经营性收入登记。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按时完成水价改革收入进账,年收入预计3.9万元。

(二)针对东山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的问题

1.发展资源经济。对东山水库、闲置小学等村集体固定资产、土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进行认真核查,东山水库协议租赁年租金不低于2万元,闲置小学租赁收益不低于2万元。

2.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做好村集体山林资源交易行为监督指导,谨防围标、串标以及“暗箱操作”、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等不良行为,林权估值6万-8万元。

3.探索劳务服务新模式。联合创办劳务公司,8月底前完成对接洽谈工作,计划持股20%,年收益3万-5万元。

4.做好经营性收入登记。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按时完成水价改革收入进账,年收入预计2万元。

三、取得成效

2022年梅桥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3.9万元,为流转收入1万元、其他收入2.9万元、东山村3万元,为其他收入3万元。2023年梅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30.59万元,其中经营活动收入10.1万元,资源性资产7万元,资产租赁收入2.04万元。东山村27.43万元,其中经营活动收入6.2万元,上缴收入16.58万元。两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取得质的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

1.压实工作责任。抓牢村党组织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实施方案。乡蹲村领导要实时进行指导帮扶,村“两委”干部认真抓好落实。

2.凝聚工作合力。要主动作为、相互学习借鉴,形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比学赶超的氛围。乡各业务口要紧扣工作职责,及时对接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3.强化监管指导。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年度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纳入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重要内容,不断压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责任。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