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环境卫生条件,提升农村卫生厕所规范建设管理水平,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有效降低居民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发病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 69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字〔2018〕135号)、《九江市爱卫会关于印发九江市农村“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九爱卫发〔2018〕12号)、《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安县“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德府办字〔2018〕123号),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厕所革命”纳入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考虑,全面改造农村旱厕,基本完成农村户厕和乡村公共场所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到今年底,全乡农村旱厕实现清零,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2%, 实现“布局合理、数量达标、标准统一、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具体任务:
根据城乡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农村户厕卫生标准 (GB19379-2012)》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研究完善农村改厕扶持政策,将农村户厕改造与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等相结合。选择和推广经济适用、科学卫生、农民易于接受的无害化卫生厕所模式。按规定使用2m³以上一体预制玻璃钢材质的三格化粪池,将无害化厕所纳入新改建农村住宅设计中,确保不欠新账。充分发挥农户自主性和积极性,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策略,深入推进农户改厕。确保到2020年底,全乡农村旱厕实现清零,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魏坚坚
副组长:朱小玲、蔡火平
成  员:王光海、施先柳、张  聪、各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小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分管此项工作,具体经办人为施先柳,负责技术指导和资料收集,另设乡镇验收小组,成员为朱小玲、施先柳、张聪。
(二)加强督促指导。要按照改厕技术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和群众意愿组织开展改厕工作;在建设过程中遇到难点、疑点问题要及时反馈,确保改厕质量,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新改厕任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农村“厕所革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途径,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改厕政策、模式,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让群众养成良好卫生,增强安全环保意识,让“美丽乡村,文明如厕”理念深入心里,实现对农村厕所“要我改”为“我要改”的转变,提高群众参与度、工作透明度。
附件:1.农村户厕改造相关要求
2.2020年宝塔乡农村户厕任务分配表
附件1:
农村户厕改造相关要求
—、户厕改造的选址
独立式户厕应建在庭院内,化粪池所选位置应确保安全,禁止靠近水体;因地制宜选择粪污收集处理模式,粪污禁止直接排入水体。
二、类型选择
根据我县的气候、地形地貌、农业生产方式、生活习惯、经济条件和民俗,使用三格(推荐玻璃钢一体预制式)化粪池式厕所,不能以双格式厕所代替三格化粪池式厕所,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四格式生态厕所建设。
三、建造材料的选择
选择的产品与建造材料,必须是正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耐用、易于卫生清洁。便器首选白色陶瓷制品。较大批量的建造材料,应保留相关厂家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等复印件。
四、技术要求
根据《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建造农村户厕的三格化粪池。
(一)为保证粪便无害化效果能达到卫生要求,三格化粪池的有效容积不得小于2m3,第一格到第三格容量的比例为 2:1:3,第一格容量按照平均每人每天18升,储存20天以上来测算;除了粪、尿,其他餐厨、洗涤等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化粪池。
(二)三格化粪池的第一池应在恰当的部位安装排气管,有利于改善厕室内的卫生状况并保障厕所的安全应用;厕坑应使用便器,避免粪便裸露。
五、旧户厕的处理
户厕改造后,及时将旧厕封填、拆除,防止农户继续使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要加强卫生管理,达到干净、清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