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宝府字〔2019〕1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9-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3002-002002-2019-0036 责任部门: 宝塔乡

关于印发《宝塔乡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9-23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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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府研究决定现将《宝塔乡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印

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宝塔乡人民政府

                                      2019年86

 

            

宝塔乡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为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建设美丽德安,按照有关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要求,结合我乡实际,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分区管控为原则,坚持"综合利用、粉碎还田、集中堆放、杜绝火点、责任追究"二十字方针,采取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禁烧与重点防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宣传引导与考核问责相结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考核对象

宝塔乡班子成员、各村干部及乡蹲点干部

三、工作任务

严格管控辖区内秸秆和垃圾焚烧,1.要加强宣传,秸秆和垃圾焚烧的影响空气质量,危害身体健康,因此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上进行管控,提高农户秸秆、垃圾不焚烧的意识,养成良好习惯。2.要开展巡查,各村要安排人员开展巡查,具体责任到人。发现有焚烧秸秆和垃圾等情况,要及时进行管控,确保此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不出现任何问题。

四、工作要求

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时刻绷紧责任这根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五、责任追究

对于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因此问题导致我乡被县部门问责,将实行责任倒追,追究村干部及蹲点村领导、干部的责任,与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如果被县环委会书面通报,被通报的所在村第一次扣除村年度绩效2分,第二次3分,第三次4分,该村的蹲点领导及干部所扣分值为该村的二分之一,乡党政主要领导扣分为四分之一,依此类推。如被县环委会书面通报达到三次,将在年终村绩效考核直接排名位处理。

六、工作奖励

如本年度没有被县级及以上单位通报的村,将给予2000元的奖励。

        

 

 

 

 

 

 

 

        

 

 

德安县宝塔乡党政办              20198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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