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25952-0202-2009-0011 责任部门: 宝塔乡

宝塔乡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2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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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发〔200914

 

关于印发《宝塔乡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的

    

 

各村支部、村委会:

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宝塔乡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OO九年四月十六日

 

 

宝塔乡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信访维稳工作是我们党发扬民主,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合法权益应尽的义务。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经济有序发展的重要职责。针对当前我乡信访工作中乡、村两级信访责任人管理混乱,对信访工作麻木不仁、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的情况,本着创新体制完善机制的目的,切实解决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三个方面的问题,妥善处理好“访”、“接”、“办”三个环节的配合。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如下: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追究到位,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认蹲村乡领导和所在村支书、主任是该村信访维稳第一责任人,乡信访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蹲村乡干部和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是连带责任人。

二、实行跟踪问效机制,由乡信访维稳办公室牵头,对包案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不解决,乡级包案领导和各村、各乡直单位责任领导不脱钩。

三、领导接待日工作的领导应坚持做到“四个亲自”:一是亲自到岗接待;二是亲自记录反映的问题;三是亲自向有关单位交办;四是亲自督促案件的办理。

四、各村主任必须每周一上午向乡信访办分析汇报该村信访维稳工作形式动态。各村务必每月排查一次区域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一切不稳定因素,实行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月2号为上报时间)。将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确保一方稳定。

五、各村确保重大节假日,两会期间无上访、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不发生越级上访,特别是集体访和重复访现象。出现越级上访、群体访倾向的要及时上报乡信访办,乡蹲村领导、干部、村干部要第一时间掌握信访人的个人基本情况,信访事项等信息。做好老上访户、缠访户的稳控工作。

六、杜绝赴省进京访,有此类苗头的要克服困难,切实做好稳控工作,如出现赴省进京访,村支书、主任向党委写出书面检查说明情况,由上级党委决定是否给予处分。

七、各村交纳信访保证金1000元,每出现一次越级上访扣除100元,越级上访人员蹲村乡领导、干部、村支书、主任要无条件的及时接回,所发生费用由信访对象所在村自行解决。每年越级上访累计超过10次以上的或因工作被动应付措施不得力,导致群体性上访,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个人不得评先。

八、及时解决信访问题,办实事、求实效。各村对本辖区信访户问题应及时向乡书面汇报信访户问题、责任人、解决问题时限。原则上小的信访事件时限为一周,村要解决或明确答复,大的信访事件一个月内给予解决或明确答复。如村确实无法解决的,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做好信访户稳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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