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爱民乡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编制德安县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德府办字〔2017〕16号文件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乡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底,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明确了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对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把信息公开纳入各办公室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通过这些措施,全委建立起职责明确的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明确了拟稿人即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进行涉密把关,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我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乡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有:规划性文件、工作动态、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涉及我乡的便民服务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形式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其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多种功能,方便公众快速查阅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我乡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话的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目前我乡尚未收到公民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德府办字〔2017〕16号文件落实情况
我乡严格落实德府办字〔2017〕16号文件精神。公开时突出政务公开重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收集反馈舆情信息,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对平台建设管理,加大信息公开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7条,政协委员建议2条,均已及时办理反馈,并予以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有待加大。二是为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待优化。
(二)改进措施
改进措施:一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强全乡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强化外部监督检查。三是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德安县爱民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7度)
填报单位(盖章):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统计说明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65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5 | 业务受理及办理情况、咨询解答、便民手册发放等不列入统计,其大于(二)各分项,同时小于分项之和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以法制办审核备案数为准,由政府办填报,其他部门不作统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以法制办审核备案数为准,由法制办填报,其他部门不作统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以印发的政府公报为准,由政府办填报,信息报送部门报送数列入本部门统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5 |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2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业务受理及办理情况、咨询解答、便民手册发放等不列入统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以宣传部统计口径为准,回应责任部门列入本部门统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以本级新闻办统计口径为准,发布责任部门列入本部门统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新闻办统计本级政府领导参加次数,其他部门统计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次数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以政府网站为准,参加上级访谈的可列入本级统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信息办统计本级政府领导参加次数,其他部门统计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次数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以公开发布为准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以官方微博微信回应为准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问题咨询、政策解答不列入统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为下列4项之和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为准,下同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为下列2项之和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为下列1、2、3、4、5、6、7、8项之和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为下列6个分项之和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列入受理单位(本级政府法制办和上级行政部门)部门统计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以本级法院口径为准,不列入部门统计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以监察部门或主管部门书面转办件为准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1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 
 
| 单位负责人:  | 审核人: | 填报人: | 
| 联系电话:0972-4690006 | 填报日期:201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