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爱民乡村级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爱民乡委员会 爱民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7日
爱民乡村级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
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爱民乡村级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条例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换届,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夺取全面胜利的背景下进行,处在“两个一百年”交汇、“两个五年规划”交接的关键时期,是村“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集中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的首次换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全乡村级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新德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换届工作始终;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有序政治参与,确保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换届在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范围健康有序进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明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三)主要任务。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此基础上,落实好五个方面任务:一是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二是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长,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三是推选产生村民理事会成员,建好村民理事会;四是推选产生村团组织、妇女组织;五是建立健全村各类组织工作制度,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修订村规民约,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四)时间安排。按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顺序进行,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3月底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健全村团组织、妇女组织等配套组织。
二、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准备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爱民乡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党政办、财政、农业农村、民政、组织、宣传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换届办”)。负责指导各村换届选举工作,各村要依法推选选举委员会。
(二)制订工作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突出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做到“5个明确”:明确总体要求;明确先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明确程序步骤;明确营造风清飞正换届环境;明确组织领导和精准指导。方案时间到天、任务到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有序推进。重点难点村有针对性地制定更为稳妥的方案,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开展
(三)全面调查摸底。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陪同县级领导深入联系村,采取个别访谈、实地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村逐一摸排,做到清楚村基本情况、班子运行情况、党员队伍现状、后备力量情况、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换届不利因素、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等,特别要针对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风险制定预案。
(四)严格离任审计。按照先审计后换届的原则,在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的指导下,对现任村“两委”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财产管理使用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小金库”账外账治理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它内容。审计结果公之于众,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五)提前准确研判。乡党委要重点研判换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落实换届政策和结构性要求情况,特别是不能落实年龄学历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无法实现“一肩挑”等情况,形成专项说明报县“换届办”。
(六)组织谈心谈话。乡党委与所有现任村“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带头支持换届选举,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维护换届良好风气。
(七)坚持集中整顿。坚持先整顿再换届,对每个村选情进行分析研判,将选情复杂特别是班子严重不团结、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以及上次换届曾经出现过不良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列为换届选举的重点难点村集中整顿。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顿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整顿措施和责任人,采取挂牌销号、集中攻坚等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举措,及时化解各类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隐患,整顿不到位的不换届。
(八)加强选前培训。坚持先培训再换届,对换届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发放操作规程、指导手册。重点做好村党组织书记、“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等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要讲清换届政策要求、流程办法等,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九)做好宣传动员。采取组织党员学习、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深刻认识搞好村“两委”换届的重要意义,了解换届政策法规、程序环节,积极参与换届工作。结合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人口普查等工作,通过上门服务、电话联系、信件通知等方式,扎实细致地做好党员动员和选民登记工作,提高党员群众的参选率。
三、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
(一)拓宽人选来源渠道。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同时,打破职业、身份、地域界限,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采取“五个一批”办法拓宽人选来源渠道:即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中选拔一批;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一村一名大学生”中选拔一批;注重从村医村教、农村“法律明白人”、社会工作者等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一批;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此类人员不受提名年龄限制)中回请一批;注重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复工复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中选拔一批。结合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和德安县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青苗工程”,大力推进“引才回村”行动,对优秀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摸清情况、主动对接,采取登门拜访、座谈联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动员他们积极参选,为选拔村“两委”干部注入源头活水。
(二)严格把关人选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要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落实“十不选”要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各村结合实际制定“两委”候选人的具体条件,对照“十不选”细化具体情形,指导村选举委员会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力求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
(三)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备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素质。要通过换届,实现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两升一降”目标,即与换届前比,村党组织书记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例、致富能手比例提升,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降低。对超过60岁(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月,下同)、身体状况良好、表现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由乡党委报县委组织部研究,经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可继续留任。对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不能降格以求,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鼓励符合条件、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意愿的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把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对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党组织书记人选。
(五)优化“两委”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控制村“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一般3至7人,全面推行“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一肩挑”的村可设党组织副书记。村“两委”正职因“一肩挑”转任村“两委”副职的,在本届内继续按正职标准确定报酬待遇。新进村“两委”班子的,注重选拔45岁以下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原则上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原则上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力争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和女性正职比例高于上届。实行村“两委”成员提名人选近亲属回避制度,提名人选之间具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四、严格依法进行换届选举
(一)村党组织的选举
1.准备阶段(2020年12月20日—2021年1月10日)
(1)开展考核。乡党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考核方案,运用“双述双评”方式对本届村党组织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客观、准确反映本届班子的工作情况和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
(2)制定方案。根据县委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指导各村起草上届工作报告。
(3)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会、宣传标语、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党员群众充分认识到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下沉指导。成立指导组并指导各村成立党组织换届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选委会主任可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乡镇挂村蹲点的党员领导干部或上届村党组织负责人担任。选委会在指导组的指导下,负责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日常组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10日-1月31日)
村级党组织换届一般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进行。具体程序是:
(1)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在乡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由村党组织召集本村党员、村民代表(不少于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和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召开推荐大会,组织对新一届党组织班子进行全额推荐,根据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5倍,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推荐结果报告乡党委。
(2)组织资格联审和考察。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按照乡初审、县级联审机制进行资格审查。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县委组织部联合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党委组织实施考察,其他人选由乡党委负责考察。考察结果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连同资格审查情况,提交县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议。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根据审议情况,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名的差额确定,报乡党委批准。候选人名单确认后,在村显要位置公示。
(4)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党员大会一般由上届村党组织书记负责主持,具体议程:(1)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实到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2)通过党员大会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3)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候选人介绍自己成长经历、工作实绩、竞职承诺,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4)投票选举。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计票人分发选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党员按规定填写选票、投票。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不能委托他人代写选票。(5)宣布选举结果。当场清点选票后,主持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5)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书记、副书记。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后,及时召开新当选的党组织委员会议,投票选举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6)乡党委任命。选举工作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向乡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乡党委要及时作出批复。
3.工作移交阶段(2021年1月31日)
乡党委督促指导新老班子于5日内完成有关工作移交。移交工作完成后,新一届党组织委员在党委帮助、指导下及时召开班子会议或两委联席会议,对班子成员进行明确分工,确保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确保法定环节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一步不漏。整个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和要求如下:
1.依法选举阶段(2021年1月25日-2021年3月31日)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021年1月25日-31日)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主任和委员一般由5—7人组成,主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强化党组织对换届工作的主导权,一般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引导村民代表依法按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把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副主任,提倡把优秀党员选民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待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好选举工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2)组织选民登记(2021年2月1日-2月20日)
各村要适应户籍制度改革和流动人口等新形势,严格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在村委会选举中,既要对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以及不在本村居住但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也要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进行登记。对于选举期间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的外出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后,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本届村委会选举或者在规定期限内逾期未作出书面表示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不列入本届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进行登记造册。
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的20日之前公布。对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出现变动的,由选举委员会及时公布。
(3)提名和审查确定候选人(2021年2月21日-3月7日)
提名候选人时间为2021年2月21日-25日,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发布提名办法,村民委员会成员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情况、候选人条件和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经村党组织会议审议后,报乡、县“换届办”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根据审查和考察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乡党委要与正式候选人进行集体谈话;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7日前,发布正式候选人公告。
(4)组织投票选举(2021年3月15日-3月17日)
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要将正式候选人情况向村(居)民公开,介绍其个人基本情况、考察情况和参选承诺;对上届担任村(社区)干部的要增加介绍其民主测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投票选举时,采取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委托投票总量;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能超过3人。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能接受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受委托人在选举日凭书面委托凭证和委托人的参选证,领取选票并参加投票。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他人。要设立秘密写票、投票处,实行秘密写票、投票制度;对剩余选票要予以销毁,要检验选票、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通过“另选他人”方式选出的人员,要按程序审查考察后,才可确认结果。要加强治安防控,切实维护选举现场秩序。
(三)同步推选村配套组织(2021年3月18-3月21日)
1.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之前,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2.推选村民小组长。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从本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中推选1名村民小组长。提倡村“两委”成员、村党组织所辖党组织负责人、党小组长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兼任村民小组长。
3.推选村民理事会。村民议事会成员由各村民小组推选,提倡村“两委”成员以及村民小组长、通过选举兼任村民理事会成员特别是理事长。
4.加强村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建设。加强村团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提倡“两委”中年轻干部兼任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两委”中的女性成员兼任妇联主席,配强村民兵组织负责人。
(四)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阶段(2021年3月22日-3月31日)
1.有序完成交接工作。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各乡党委要督促指导新老班子于10日内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移交工作完成后,要帮助、指导村党组织、村委会召开联席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分工,保证其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
2.健全完善相关机制。会同乡民政口指导新一届村委会制定村委会任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理顺村各类组织关系。健全完善村组织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村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加强村级民主协商和村务监督。
3.扎实开展全员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民政、农业农村、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乡党委将在换届选举结束后半年内,以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为重点,对新当选的村“两委”成员、纪检委员、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分期分批开展教育培训。教育培训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结合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基层治理和民主协商、乡村振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内容作为重点,教育引导他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高政治素质、履职能力、服务能力,锻造优良作风。
(五)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乡党委将在村“两委”班子人选产生后迅速组织开展“四个集中”工作。一是集中谈话。乡党委书记与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集中进行谈话;同时做好离任、落选、转任干部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顺心气、打开心结,支持新班子工作。二是集中承诺。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确定发展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三是集中交接。指导村“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办公设施和设备、账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移交工作。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四是集中培训。换届选举结束后半年内,采取县级集中培训、乡镇普遍轮训等形式,对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指导村健全完善村组织运行机制,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
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做好村“两委”成员、农村致富带富能手、村级后备干部花名册,做好人才储备和分类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乡党委、政府要把村“两委”换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党组织负直接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乡级人大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开展监督,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完善县委组织部牵头协调、县民政局密切协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协助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强化全程监督,严肃换届纪律。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继续全面推行换届选举“三项承诺”制度和选风选纪群众监督员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信箱等,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坚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以严肃认真的纪律搞好换届。广泛开展换届纪律教育,使党员群众普遍知晓换届纪律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纪律教育,做到乡和村党组织书记签订换届纪律责任书、候选人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换届工作人员签订换届纪律保证书“三个100%”。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凡经查实的,是候选人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一律宣布当选无效,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工作指导,注重风险防范。乡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紧扣时间节点,做好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建立换届工作联系指导制度,建立乡、村两级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选情复杂、信访矛盾突出、合村并居的村要加强实地指导,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防止出现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等问题,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及时处理有关负面舆情,防止炒作换届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对群众意见大、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改正。
附件:1.爱民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2.爱民乡党员领导干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名单
附件1:
爱民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李英平 党委书记
副组长:苏文赐 党委副书记、乡长
陈 娟 党委副书记
余函昌 人大主席
成 员:卢 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邹秀水 党委委员、副乡长
赖文营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邹 俊 党委委员、副乡长
许蒙蒙 人大副主席
陈 丰 副乡长
周 凯 党政办负责人
李玉坤 财政所所长
程章时 农技站站长
陈良好 民政助理员
戴 珊 组织干事
付 铭 宣传干事
领导(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乡党政办。
全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2:
爱民乡党员领导干部村“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指导组名单
第一组联系指导柏树村
指导组成员:李英平 党委书记
邹秀水 党委委员、副乡长
赖文营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第二组联系指导土塘村
指导组成员:苏文赐 党委副书记、乡长
卢 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许蒙蒙 人大副主席
第三组联系指导红岩村
指导组成员:陈 娟 党委副书记
陈 丰 副乡长
第四组联系指导南山村
指导组成员:余函昌 人大主席
邹 俊 党委委员、副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