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3010-002003-2018-0107 责任部门: 爱民乡

爱民乡关于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25 16:19
打印
    关联导读:

爱民乡关于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

行动工作总结

自全县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以来,我乡严格按照市、县会议精神和《德安县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全县召开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会议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于4月20日召开了全乡“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活动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专门组织全乡各级干部职工学习相关的会议文件精神,并对我乡的“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爱民乡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活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邹井根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王健同志担任,成员由乡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邹桥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驻乡民警担任。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充分发挥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优势,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运用多种途径和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共出动宣传车10余台次,悬挂横幅2条,张贴宣传标语100份,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在全乡形成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强大声势。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乡对各村进行细致的调查摸底,按照边宣传、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对重点娱乐场所进行彻底清查。截至目前,对全乡4个行政村进行了认真排查,没有发现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同时加强部门配合,会同派出所、文化等部门,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在辖区内开展了治安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由于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措施得力,我乡专项行动初显成效,但我们深知,与县委、县政府和群众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市、县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会议的精神,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专项行动,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果。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平安爱民”总体规划,开拓进取,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推进“平安爱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