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3-01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0110 责任部门: 爱民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爱民乡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3-01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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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各村、乡直各单位:

《爱民乡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爱民乡委员会                     爱民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


爱民乡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排

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摸清全乡生态环境问题底数,切实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紧盯目标任务,聚焦重点难点,按照“全覆盖、零遗留、抓整改、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全乡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全面摸清全乡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问题和整改台账,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重点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由乡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同时按照分类与布局分三个排查整治方面分工负责。

(一)工业企业排查整治方面

围绕我乡辖区内(含钙粉加工等矿产品加工企业)全面深入地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每个企业的证照办理及验收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固废与危废处置情况,包括每个企业是否属于“散乱污”企业,是否存在破坏耕地和林地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是否存在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或信访隐患,现有企业是否整治到位,已关闭的“十小”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镀、农药、炼焦、炼硫、炼砷、炼油)“两断三清”是否到位等。

(二)畜禽养殖企业排查整治方面

围绕畜禽养殖企业全面深入地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每个企业的证照办理及验收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固废与危废处置情况,包括每个企业所在“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划定范围,是否存在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是否存在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或信访隐患,是否存在倾倒粪污现象,现有企业是否整治到位,已关闭畜禽养殖企业“两断三清”是否到位等。

(三)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方面

围绕全乡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深入地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集镇和各村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情况,村组私自租赁耕地、林地或闲置学校等给一些私营业主办“散乱污”企业情况,食品站屠宰场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卫生院医疗垃圾及废水处置情况,包括各村辖区内是否存在“散乱污”企业,是否存在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是否存在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或信访隐患,是否存在“黑臭水体”,现有企业是否整治到位,已关闭的“十小”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镀、农药、炼焦、炼硫、炼砷、炼油)“两断三清”是否到位等。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2020年12月31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

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召开全乡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动员力量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二)问题排查阶段(2020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

对各类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拉网式全面大排查,做到不漏一企,不留死角,同时督促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摸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底数,并把排查情况分类汇总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

组织开展整治攻坚行动,坚持查纠相结合,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将新发现的企业问题列入清单,实行清单动态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集中排查整治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找出整治不到位或未排查出的问题,并开展扫尾攻坚行动,确保全部整治到位,达到预期目标。全面巩固活动成果,防止问题出现反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爱民乡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李英平担任,副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苏文赐担任,成员为乡党委副书记陈娟,乡人大主席余函昌,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卢敏,党委委员、副乡长邹秀水,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赖文营,乡人大副主席许蒙蒙 ,副乡长陈丰,乡司法所所长刘彦国,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桂金应,乡农业农村综合办公室主任程章时,乡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陈财水,爱民卫生院院长权涛,乡水利员李慧迎,乡环保干事李飞柏树村党支部书记桂秋华,土塘村党支部书记李洪谊,党支部书记张景生,南山村党支部书记刘彦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陈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行动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力抓手,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举措。各村要牢固树立“不发现问题是最大的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问题是最大的失职”理念,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作为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取得实效。

(三)全面深入排查。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既要排查具体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排查在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全面深入推进,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同时,设立0792-4690006热线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畅通举报渠道。

(四)建立整改台账。将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与整改台账按照附件2的表格详细填写,经排查整治组组长签字后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各排查整治组上报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严格把关审定,形成专项问题与整改台账。

(五)狠抓整治提升。对大排查行动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系统推进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立改立成;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和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整改按序时推进;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六)加强新闻宣传。县融媒体中心开设“德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专栏,宣传口针对此次行动各排查整治组工作动态多多投稿,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七)强化工作责任。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开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责任意识,严肃纪律规矩,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将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排查整治过程中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的,导致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整改又被中央和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爱民乡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爱民乡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分工表

     3.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与整改台账

附件一:

爱民乡生态环境保护大排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长:苏文赐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   乡党委副书记

        余函昌   乡人大主席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邹秀水   乡党委委员 副乡长

        赖文营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宣传委员

        许蒙蒙   乡人大副主席

           副乡长

员:刘彦国   乡司法所所长

        桂金应   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程章时   乡农业农村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财水   乡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李慧迎   水利员

             环保干事

        桂秋华   柏树村党支部书记

        李洪谊   土塘村党支部书记

        张景生   红岩村党支部书记

        刘彦君   南山村党支部书记

           爱民卫生院院长

        钟孝爱   爱民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陈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二:

爱民乡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分工表

排查整治内容

排查整治责任领导

排查整治责任干部

是否存在生态环境安全信访隐患。

余函昌

刘彦国、桂秋华、刘彦君、李洪谊、张景生

卫生院医疗垃圾及废水处置情况。

邹秀水

李慧迎、桂秋华、刘彦君、李洪谊、张景生

1.集镇和各村的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情况;

2.是否存在村组私自租赁耕地、林地或闲置学校等给一些私营业主办“散乱污”企业情况;是否存在破坏耕地和林地等违法行为。

赖文营

桂金应、郭淑芳、孙、桂秋华、刘彦君、李洪谊、张景生

1.工业企业、畜禽养殖企业、食品站屠宰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固废及危废处置情况,畜禽粪便处置情况,包括每个企业所在“三区”

2.集镇和各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是否存在“黑臭水体”;

3.是否存在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4.是否存在“散污乱”企业;

5.已关闭的“十小”企业“两断三清”是否到位;

6.证照办理及验收情况;

7.企业扬尘治理是否达标;

程章时、陈财水、李飞、桂秋华、

刘彦君、李洪谊、张景生

“十小”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镀、农药、炼焦、炼硫、炼砷、炼油

“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


附件三:

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与整改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问题类型

问题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正在整改/未整改)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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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核人:             分管领导(蹲村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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