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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委会:
今年7月以来,我乡连续三月无有效降雨,导致全乡旱灾严重,为切实帮助因旱群众解决饮水困难和基本生活,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根据各村受灾情况,现将县财政局分拨到我乡的抗旱救灾救济款3.1万元下拨到各村(具体安排表附后)。
一、此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救助今年以来因旱造成饮水困难和因旱生活困难群众,原则上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救助时限一般不超过30天。
二、按照《江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救灾款的发放要根据群众受灾情况、家庭困难程度以及自救能力,开展分类救助、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控制户数、落实民主评议、强化集体研究。
三、严禁擅自救灾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挤占、截留救灾资金,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救灾资金,严禁平均分配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违规使用救灾资金,绝不能出现贪污救灾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爱民乡2019年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资金分配表
爱民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
附件:
爱民乡2019年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资金
分配表
| 序号 | 村别 | 资金(万元) | 备注 | 
| 1 | 柏树村 | 9000 |  | 
| 2 | 红岩村 | 11100 |  | 
| 3 | 南山村 | 7000 |  | 
| 4 | 土塘村 | 39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