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4-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6741

德安县2025年度第三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4-2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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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2025年度第三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赣自然资规〔2021〕1号)、《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赣办发〔2022〕43号)、《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自然资规〔2021〕1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西省地方标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DB36/T2094—2024)等文件要求,项目土地征收阶段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实施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决策事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概况

本次拟征收范围:四至范围位于青山陵园以南,八一村四组林地以北,八一村四组林地以东,105国道以西。涉及宝塔乡九里村十组农民集体、宝塔乡八一村四组农民集体、宝塔乡农民集体、园艺场农民集体,详见征地红线图。(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23.2440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本次征收土地用于交通场站用地建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重点是征求土地征收对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土地征收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评估主体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四、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德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毛伍勤          联系电话:13979240390          邮箱:776050813@qq.com

编制单位:江西省洪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俊杰          联系电话:18979559119          邮箱:396006640@qq.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沿江中大道258号皇冠商务广场写字楼702室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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