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2-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3596

德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德安县2023年度第七批次农民建房 用地农转用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2-1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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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德安县2023年度第批次农民建房

用地农转用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德安县2023年度第七批次农民建房用地农转用的请示》(德自然资文〔2023〕12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请示,现批复如下

一、意德安县2023年度第七批次农民建房用地农转用要求,批准我县宝塔乡团山村,丰林镇桥头村,高塘乡大垄村、高塘村,磨溪乡港口村、尖山村,塘山乡新塘村集体土地总面积0.06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645公顷(含耕地0.01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使用土地手续,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我县8户农民建房。

二、你局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0.0169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该批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2023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防洪保安资金等规费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四、你局要对农转用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按照反馈制度的要求,及时将用地批后实施情况报送县政府。

五、你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报县政府备案。

六、供地前,你局应督促乡镇政府做好农民建房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0231228

德安县2023年度第07批次农民建房用地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户名 权属 占地面积 农转用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水田 旱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1  王芳 高塘乡高塘村七组农民集体 120  40  40 


40 


2  李飞友 塘山乡新塘村五组农民集体 129  129  129 
116 

13 

3  孙桂生 丰林镇桥头村五组农民集体 120  59  59 
53 

6 

4  吴文炉 高塘乡大垄村二组农民集体 120  30  30 


30 


5  王卫东 磨溪乡港口村三组农民集体 60  59  59 


59 


6  付金东 磨溪乡尖山村十六组农民集体 129  129  129 



129 

7  胡友林 宝塔乡团山村十二组农民集体 120  79  79 


79 


8  王志远 高塘乡高塘村五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合计 918  645  645 
169 
328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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