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6-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4978

德安县2023年度第02批次农民建房分户表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6-2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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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德安县2023年度第批次农民建房

用地农转用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德安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农民建房用地农转用的请示》(德自然资文〔2023〕6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请示,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德安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农民建房用地农转用要求,批准我县爱民乡柏树村,高塘乡大垄村、高塘村、顾田村,林泉乡大溪畈村、清塘村,小溪山村,磨溪乡宝泉村、董家村、港口村、尖山村、新田村,聂桥镇永丰村,塘山乡郑湖村,邹桥乡石门村、张坑村集体土地总面积0.2221公顷,其中:农用地0.2221公顷(无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使用土地手续,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我县24户农民建房

二、该批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2023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防洪保安资金等规费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三、你局要对农转用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按照反馈制度的要求,及时将用地批后实施情况报送县政府。

四、你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报县政府备案。

五、供地前,你局应督促乡镇政府做好农民建房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02359        

德安县2023年度第02批次农民建房用地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户名 权属 占地面积 农转用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水田 旱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1  陈贞亮 磨溪乡新田村二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2  崔恒生 磨溪乡港口村一组农民集体 120  35  35 


35 


3  董平 聂桥镇永丰村一组农民集体 113  40  40 


40 


4  桂明明 爱民乡柏树村十八组农民集体 120  101  101 


101 


5  桂水娥 爱民乡柏树村十八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6  何锦义 邹桥乡石门村二组农民集体 150  16  16 


16 


7  彭中华 林泉乡清塘村九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8  任薇 磨溪乡宝泉村十二组农民集体 88  57  57 


57 


9  孙法林 林泉乡清塘村十三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0  孙剑 林泉乡清塘村十三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1  汤增喜 高塘乡顾田村四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2  汪亮亮 林泉乡大溪坂村十六组农民集体 120  79  79 


79 


13  王和国 高塘乡高塘村七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4  夏清友 磨溪乡董家村六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5  尹光旭 林泉乡小溪山村十二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6  尹礼彪 林泉乡小溪山村十二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7  尹诗寿 林泉乡小溪山村十二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8  余木滚 邹桥乡张坑村二组农民集体 150  65  65 


65 


19  袁淼龙 塘山乡郑湖村四组农民集体 113  17  17 


17 


20  张胜勇 林泉乡清塘村十八组农民集体 120  100  100 


100 


21  赵达武 林泉乡小溪山村一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22  周瑞槐 高塘乡大垄村十二组农民集体 120  31  31 


31 


23  杨先平 磨溪乡尖山村三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24  杨先林 磨溪乡尖山村三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合计 2894  2221  2221 


1981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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