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国土空间规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9-1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4433

德安县2024年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9-1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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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2024年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德安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德安县2024年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德安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德安县辖区

二、用地面积:141.6043公顷

三、用地范围:宝塔乡八一村、田塘村、园艺场向阳分场,蒲亭镇附城村、桂林村,河东乡石桥村、上畈村,丰林镇依塘村、畈上王村、黄女甬村、紫荆村、乌石村,车桥镇义门村,磨溪乡五星村。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19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德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13979240390   毛伍勤

附件:

1.德安县2024年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草案)

2.德安县2024年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成片开发范围图


德安县2024年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草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德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德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德安县九仙岭单元详细规划》《德安县河东、袁家山、高塘北单元详细规划》等,编制《德安县2024年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

二、基本情况

德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区域共7个片区,涉及宝塔乡八一村、田塘村、园艺场向阳分场,蒲亭镇附城村、桂林村,河东乡石桥村、上畈村,丰林镇依塘村、畈上王村、黄女甬村、紫荆村、乌石村,车桥镇义门村,磨溪乡五星村。用地总规模为141.6043公顷,根据2023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分析,用地现状主要为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等。

三、成片开发的合理性和公共利益属性

(一)合理性

成片开发建设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

(二)公益性

项目建设有不仅可以带动带动当地经济贸易的发展,还有利于往来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降低城市就业压力;有利于带动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根据自然资规〔2023〕7号要求:范围内公益性用地面积一般不低于40%,国家、省级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四至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30%。本次方案符合文件中要求的公益性用地占比要求。

1、选址适宜性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

2、开发利用计划可行性

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投资额度、强度、开发资金有保障;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2024-2025年,2年建设完毕;采取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可行。

(1)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参照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2)耕地占补平衡计划措施

成片开发方案用地总规模141.604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3056公顷。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由德安县统筹安排,通过县域内补充耕地来落实占补平衡。

四、结论

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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