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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1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8年)等文件精神,我县积极开展《德安县污水处理厂、河东大道加油站、河东污水处理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经过深入调研与意见征求,已形成《规划》成果。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规划》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一、 项目名称:《德安县污水处理厂、河东大道加油站、河东污水处理厂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28日
三、 公示单位:德安县人民政府
四、 联系人及电话:毛伍勤,13979240390
五、 反馈方式:电子邮箱776050813@qq.com或邮件邮寄(德安县人民政府收,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标注“《德安县污水处理厂、河东大道加油站、河东污水处理厂控制性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德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