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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有关规定,我局近期拟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实施我县五宗非砂石类采矿权范围内综合利用后剩余砂石土处置事宜》,现就该事宜主要内容进行预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意见反馈采用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1日反馈至德安县自然资源局。所提意见或建议应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意见反馈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公众应在公示期内,按照公示要求的方式,提交反馈意见和建议,逾期不提交,视为无意见,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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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