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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的要求,德安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德安县聂桥镇刘家山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德安县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左腾
电话:13879212287
地址:德安县宝塔大道60号
2024年9月18日
附件1:德安县聂桥镇刘家山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