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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置:德安县辖区
二、用地面积:169.6306公顷
三、用地范围:车桥镇义门村,磨溪乡五星村,宝塔乡九里村、团山村、岳龙村,园艺场向阳分场,蒲亭镇桂林村、附城村,河东乡河东村、石桥村、上畈村、后田村,高塘乡大垄村、高塘村,丰林镇依塘村、黄女甬村、乌石村、紫荆村,聂桥镇聂桥村、柳田村、宝山村。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18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德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13979240390 毛伍勤
附件:
1.德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草案)
2.德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图
德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024-2025年)(草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德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德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德安县中心城区四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江西德安高新区丰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德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
二、基本情况
德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区域共7个片区,涉及车桥镇义门村,磨溪乡五星村,宝塔乡九里村、团山村、岳龙村,园艺场向阳分场,蒲亭镇桂林村、附城村,河东乡河东村、石桥村、上畈村、后田村,高塘乡大垄村、高塘村,丰林镇依塘村、黄女甬村、乌石村、紫荆村,聂桥镇聂桥村、柳田村、宝山村。用地总规模为169.6306公顷,根据2022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分析,用地现状主要为耕地、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工矿用地等。
三、成片开发的合理性和公共利益属性
(一)合理性
成片开发建设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专项控制性规划等相关规划。
(二)公益性
项目建设有不仅可以带动带动当地经济贸易的发展,还有利于往来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降低城市就业压力;有利于带动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根据自然资规〔2023〕7号要求:范围内公益性用地面积一般不低于40%,国家、省级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四至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30%。本次方案符合文件中要求的公益性用地占比要求。
1、选址适宜性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
2、开发利用计划可行性
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投资额度、强度、开发资金有保障;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2024-2025年,2年建设完毕;采取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可行。
(1)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参照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2)耕地占补平衡计划措施
成片开发方案用地总规模169.630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5.252公顷。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由德安县统筹安排,通过县域内补充耕地来落实占补平衡。
四、结论
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02德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草案).pdf
02德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