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征地用地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7-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10711

关于同意德安县 2023 年度第三批次农民建房用地农转用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7-20 14:50
打印
    关联导读:

德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德安县2023年度第批次农民建房

用地农转用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德安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农民建房用地农转用的请示》(德自然资文〔2023〕12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请示,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德安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农民建房用地农转用要求,批准我县丰林镇黄女甬村,高塘乡高塘村、长垄村,林泉乡林泉村,磨溪乡董家村,聂桥镇柳田村,塘山乡石源村,吴山蔡河村、何铺村,爱民乡红岩村、南山村,车桥镇白水村集体土地总面积0.0923公顷,其中:农用地0.0923公顷(含水田0.0500公顷、旱地0.019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使用土地手续,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我县15户农民建房

二、你局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0.0690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该批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2023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防洪保安资金等规费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四、你局要对农转用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按照反馈制度的要求,及时将用地批后实施情况报送县政府。

五、你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报县政府备案。

六、供地前,你局应督促乡镇政府做好农民建房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02372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