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道程序、三道把关、三榜公示”要求,经县、乡、社区三级联审,进行一榜公示,我县共有28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物配租申请条件。为更好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确保本次联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我县相关规定,现将以上家庭情况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5月1日前来人来电向本区投诉。邮编:330400,地址:桂林大道266号。投诉电话:4668528,4668797
特此公示
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30日
德安县本级2021年度上半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象情况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