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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承租人:
为加强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严格整治转租、转借、长期拖欠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促进公共租赁住房规范化管理,提升公共租赁住房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11号令、《德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府办字[2021]75)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公租房转租、转借、长期拖欠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入户排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存在转租、转借行为或长期拖欠公租房租金的承租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主动到县住建局101室办理退房手续或缴清租金。存在转租、转借行为承租人如不主动退出,一经查实,当场下达腾退通知,责令腾退房屋。对拒不缴纳欠缴租金的,下达腾退通知,限期腾退房屋。对拒不退还公租房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将违规人员列入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并在媒体网站进行公示。
希望广大承租人在约束自身行为的同时,也能共同监督公租房违法违规行为,让真正有住房需求的群体能够享受到政府公租房的福利。
投诉举报电话:0792-4668528
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