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2-0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321944

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2-04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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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和城乡建设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县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城乡建设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各乡(镇、场)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业务工作。

(二)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的供应体系;指导、考核、监督全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住宅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

  (三)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住房建设规划编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房地产市场交易的责任。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和动态监测分析机制,拟定房地产年度开发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活动;负责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参与全县城镇国有土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监督和管理房地产交易行为。

(五)承担全县房屋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县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县城市房屋征收安置标准。负责县直管公房的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住宅专项维修等资金的交存和使用;负责对全县房地产中介服务、信息咨询、价格评估等的监督管理。

(六)承担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综合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有关行为,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和规范施工;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

(八)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规定的执行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镇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指导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制定建筑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归口管理全县建设技术市场。

(十一)管理全县城市供水、燃气等公用事业,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指导水环境综合治理,指导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城市综合开发,组织协调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县重大城市项目建设。

(十三)负责组织历史文化名镇(村)、特色小镇、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和纪检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1年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预算单位 2,包含单位: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房屋征收办公室,编制人数小计 65,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25人,事业编制人数 40,;实有人数小计 65,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65, 包括行政在职人数25人,事业在职人数4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4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145.73万元, 较上年增加12827.9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25.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94.65万元;增加原因为:本年新增三个民生项目(老旧小区改造等)。上级补助收入1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60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33万元;增加原因为:部分工程款审计未完成或材料不全未予支付;他收入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万元,增加原因为:征收经费及中介评估测绘等费用。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 年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4145.73万。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94.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7.98万元,增加原因为:单位合并(原城建设局、原房管局、原征收办)人员增多。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0.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6.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55万元,资本性支出293.96万元;项目支出12151.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00万元,增加原因为:三大民生项目(老旧小区改造)支付工程及其它款项。另有:工资福利支出151.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200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2万元,占总预算总0.44%;卫生健康支出57.50万元,占总预算总0.41%;节能环保支出18.78万元,占总预算总0.13%;城乡社区支出13627.44万元,占总预算总96.33%;交通运输支出12.78万元,占总预算总0.09%;住房保障支出367.51万元,较上占总预算总2.60%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00.47万元,占总预算总4.95%;商品和服务支出316.32万元,占总预算总2.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55万元,占总预算总0.38%;资本性支出923.96万元,占总预算总6.53%;项目支出12151.43万元,占总预算总85.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925.54万元,占总预算总91.37%。其中包含项目工程款(项目工程款为12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4,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2%,人员正常支出卫生健康支出5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1%,人员正常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9%,人员正常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278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8.88%,支出款项较大原因为:包含新增三大项目工程款(项目工程款为120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774.1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4.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61万元,资本性支出29万元;项目支出12151.4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1.43,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12000万元,对企业补助 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 年部门本级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60.80万元,比 2020 年预算下降99.38万元,下降27.6%。减少原因为:本单位开展节能减排,倡导生活朴素、经费控制的主题思想压缩预算开支。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 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 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12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公车购置0万元。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 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5个,涉及资金 12151.43万元。其中:二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万元。公务接待费8.55万元,比上年减少0.95万元, 减少原因按制度例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 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

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

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0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

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

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建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xls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表1:住建局2021年度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攻坚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表1:住建局2021年度德安县城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二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表1:住建局2021年度房管所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表1住建局2021年度福满家园小区、熙鸿百货小区及周边改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表1:住建局2021年度老百货、果杂品、老教育宿舍及周边改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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