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2008年度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根据《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在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由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为成员单位的县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并落实了责任人。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县政府办设立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设置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按照省、市政府统一规范要求,编制和更新本机关的政府公开信息指南和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并通过本机关信息查阅点和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218.65.3.188/dax/bmgkxx/zfb/)等形式进行及时公开;指定了专人负责公开、更新政府信息,做到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县政府办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凡《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同时,按照《条例》要求,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监督和保障制度的落实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保障。
  (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条例》和江西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及会议精神,2008年,县政府办开展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贯彻学习、宣传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县政府办按照全市统一分类主动公开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及政府办发文共58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度我办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五、2008年县政府办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过去的一年,在县政府办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县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宣传工作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和查阅的人数不多。
  二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办将总结经验,围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实效性和群众的满意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性、规范性和机制性建设。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群众认知度。
  二是拓展公开内容,认真梳理,对照相关规定,进一步挖掘公开内容。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