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德安县政府法制办二〇一四年工作总结 2014年,我办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促进政府法建设为目标,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重心,以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重点,积极办理涉法事务,全面推进政府法治建设。 一、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2014年7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行政调解依据梳理公告等工作的通知》(省府法办字〔2014〕23号)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行政调解依据梳理公告等工作的通知》(九府法办字〔2014〕5号)文件精神,我县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德府办字〔2014〕67号),文件要求全县49个县直单位和15个乡(镇、场)全面梳理涉及本部门行政调解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按照法律效力层级由高到低编排,并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12月1日,我县将各单位政调解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条款汇总后予以公告,顺利完成我县行政调解依据梳理工作。 2014年下半年,为落实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德府办字〔2014〕67号)和德安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市综治考评工作的通知》(德综办发〔2014〕3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要求全县所有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报送了行政调解相关材料,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通过考评,各单位都设立了专门的行政调解室和专职调解员,配备了办公桌椅、固定电话、电脑、文件档案等必需的办公用具,并向社会公开了电话号码,公示了“行政调解制度”、“当事人权利义务”、“行政调解程序”,落实了行政调解专项经费,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积案化解工作等,极大地规范了我县的行政调解工作。 二、强化行政复议 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十分重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层级监督与行政救济手段的双重作用,认真履责,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硬性指标来抓,让群众有一个说理的地方,有一个倾诉的平台,该受理的坚决受理,可受可不受的先受理,确属不是受理范畴的耐心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复议人员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条款来确定行政执法部门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注意沟通,合理引导群众诉讼请求。同时,引入调解机制,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年来,共收到行政复议案6件,其中受理4件,办结4件,审结案件均在法定时间内审结,没有超期限办理案件情况。进一步做好政府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法院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维护政府权威和利益。 三、依法化解山林土地权属纠纷 山林土地纠纷案件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大局的关键因素,稍微处理不善,就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我办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会同林业、土管、司法等职能部门到争议的山场实地进行勘查、取证。2014年共裁决3起社会影响面大、拖延时间较长的山林纠纷案件,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重统一。 四、加强执法监督 印发了对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德府办字〔2014〕16号),对全县所有行政执法单位执法的主体是否整合到位、执法的权限和责任是否明确、行政执法层级是否精简到位、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权是否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全面落实进行了检查。通过开展对行政执法情况的专项检查,有效解决了行政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使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严格监管、服务企业的理念有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有明显转变,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还企业一个安宁、规范、公平的法治环境。 五、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 2014年8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精简行政审批等事项,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我县下发了《德安县2014年度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等事项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摸清行政审批等项目底数、全面清理行政审批等事项、规范行政审批等事项运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强目录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一年来,我县的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工作情况复杂等客观条件的存在,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方式、力度有待改进和加强等。 党的十八大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2015年,我们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工作要求,理清思路,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得更好。 201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