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赣医保字〔2025〕1号)等相关规定,我中心开展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按照相关评估条件,拟有14家定点医疗机构、1家定点零售药店通过评估(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向德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92-4363275。
德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9日
德安县2025年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xls